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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开发区很早就计划了这块地的用途”
【批前公示】55R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2013-08-14
拟进行招拍挂的用地位于开发区55R2地块,地块东临沌口路,南临城市规划道路,面积63612.1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规划设计条件附后)。
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日期:2013年8月14日-2013年8月24日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土地局反映。
网上意见提供地址:http://hn.wpl.gov.cn/wsxx.html
联系人:李文 王琨
联系电话:027-84892673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C319室
规划设计条件
武规(武开)条字[2013]26号
经我局研究,同意55R2地块,按以下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用地面积:63612.1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土地分类:城镇住宅用地;
3、用地位置:55R2地块(详见用地范围线)。
二、土地使用强度
1、建筑面积:按规划用地面积与容积率乘积计算(不大于146308 平方米);
2、容积率: 不大于2.3;
3、建筑密度: 不大于30%;
4、建筑高度:根据具体建筑方案确定;
5、绿地率:不小于35%。
三、建筑设计要求
1、遵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控制要求的规定执行。
2、须满足《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和《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湖边、山边、江边建筑规划管理的的若干规定(武规[2003]1号)》的要求。
四、特殊要求
1、沿地块东侧沌口路后退用地红线控制5米宽公共绿化带,控制公共绿化带计入绿地率指标,正式围墙须退后绿化带设置。竞得人须负责绿化带方案设计,并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办审批同意后由竞得人实施;
2、建筑退让及停车位按照不低于《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3、建筑亮化及景观亮化应纳入规划设计方案并实施;
五、遵守事项
1、本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作为建设单位进行规划建筑设计和土地出让的必备条件,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如确需调整,必须重新向原批准机关申报调整规划设计条件。
2、本地块供地前应先进行现状权属调查,确认权属无争议后再通过土地市场招拍挂,按《土地成交确认书》要求确定用地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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