沌口之声

查看:2058 回复:0 发表于 2011-11-1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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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源于沌口之声:zhuankou.com

车主成功向加油站“报销”维权路费 [复制链接]

本帖最后由 徐艳恒 于 2011-11-1 21:31 编辑

车主刷卡加了100元钱的油,划账后账单却显示“刷”去200元。车主找到加油站,加油站称银行系统出错,同意退100元。但车主称为了退这多收的100元加油费,自己白白多花了100元的油费和过桥费,要加油站“报销”。



汉口车主高先生投诉称,10月25日,他在汉阳的中石油汤山加油站,用银行卡给车子加油,当时加油站称给他加了100元的油。加完油后,高先生去了沌口开发区一家银行取钱,却发现银行卡上不是少了100元而是少了200元,仔细一查才发现,刚才在加油站的加油消费记录是200元。随后,高先生赶到汉口办急事,办完事又返回汤山加油站要求赔偿。但加油站只肯退还多刷的100元,不赔偿高先生为退多刷的100元,而多花的来回汉口汉阳的油费和过桥费100元。

        汉阳工商人员调查后指出,加油站应该赔偿高先生因加油站的失误,所造成的来回油费及过桥费。经调解,昨日,汤山加油站退还了高先生多刷的100元,并赔偿高先生来回的油费及过桥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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