沌口之声

查看:1967 回复:0 发表于 2013-4-2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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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买的新车 为何有2010年的销售记录? [复制链接]

车主维权10个月未果,4S店称只是“虚假销售”,律师认为4S店涉嫌消费欺诈
本报87666666消息(记者 沈右荣 实习生 金瑜)如果发现新买的轿车此前有过“被卖”的记录,相信谁都会以为自己买的是辆“二手车”。在武汉做珠宝生意的曾先生就碰到这样的闹心事,不仅如此,更令他心烦的是,与4S店交涉10个月,仍未有明显结果。昨日的交涉,也是不欢而散。
新车变“二手车” 维权10个月未果
2011年6月28日,曾先生在沌口开发区神龙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东风雪铁龙C5轿车。轿车售价20.69万元,4S店优惠3.5万元。
曾先生称, 按照规定,C5的保修期为2年6万公里。4S店承诺,保修期延长一年2万公里。“4S店给予的优惠,缘于这辆车是辆库存车。”曾先生说。购车合同显示,备注栏内确实标明有“库存车”字样,只不过延保只有5个月,但该车的延长保修服务手册上则注明的是一年2万公里。
去年夏天,曾先生做保养时,维修店告知保修期快到了。明明还有一年怎么就到期了?维修店查询告知,该车2010年就销售出去了。曾先生找到神龙商贸有限公司讨说法。售后系统显示,该车确实在2010年11月30日销售过。
新车在自己购买之前就有销售记录,曾先生非常诧异,他找到购车合同存根联,在存根联的上方发现有“2010.11.30已开票 (张扬)”字样,而合同的其它几联上都没有这些字样。
“这就是二次销售啊?我买的就是辆二手车!”曾先生十分气愤。他称,4S店后来告诉他,系统显示的前一次销售并不是销售,当时有人要买车,4S店在系统上申报了,所以才会有这条记录。
对于4S店的解释,曾先生不能接受。他认为,不排除这辆车是别人退的货,且购车时4S店故意隐瞒“销售记录”欺骗自己。为此,他提出延保一年和2万元的经济赔偿,但事发10个月了,双方至今未达成一致。
多次协商未果 双方欲对簿公堂
昨日,4S店销售经理夏行兵称,“二手车”之说不存在,系统上显示的第一销售其实就是申报,并未形成实质销售,是虚拟的。是否定义为二手车,应以到交管部门上牌为准,上了牌,交管部门收走了合格证,才形成真正的销售。如果再次发生交易,才能算二手车销售。“系统是联网的,只要申报了就会存在。”夏称。
夏表示,为弥补曾先生的损失,4S店答应再送曾先生一年的保修。对此,曾先生仍不能接受,他称,维权过程中,4S店表现一直很强势,因为第一销售记录是在他购车的7个月前,他不知道在这期间这辆车发生了哪些事?“心理承受不了,精神上受到伤害,如果这辆车不能退给4S店,等维权完了,就将车卖掉。”曾说。
目前,双方已聘请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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