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强:艰苦奋斗也是一种幸福(上)
关于开发区的前期筹备工作,一段难以忘怀的岁月
黄国强,1940年9月20日生,湖北襄阳人。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63年9月至1983年2月在武汉公用客车厂工作,历任技术员、工程师、科长、副厂长。1983年3月至1989年7月历任武汉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局长。1989年7月至1991年任武汉市轿车办副主任。1991年至1999年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998至2002年任武汉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4年4月退休。
1989年7月当我离开公用局时,赵宝江市长找我谈话,问我希望到哪个部门工作。我说,看组织上怎么安排,我个人希望到深圳去。赵市长说:“有一个30万辆轿车项目有可能落户武汉,而且我们将以这个项目为依托建设一个开发区,轿车制造是武汉市的一个梦,你是学汽车专业的,你去那里怎么样?任德亮秘书长在那里,一起筹备这个项目。”我爽快地同意了。整个谈话十分钟。就这样,我很快就到市府办公楼315室找到任秘书长报到,从而开始参与轿车项目以及开发区的筹备和筹划工作。我在开发区一干就干到退休。
赵市长讲的对,我毕竟是学汽车专业的,而且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我在武汉公用客车厂工作将近二十年,搞的也是汽车。武汉公用客车厂生产城市公用交通使用的客车、铰接车、无轨电车,客观上讲,我们那个水平,无论是设计、工艺和现代技术的运用,同当今的客车制造、轿车制造差距太大。所以,能有机会参与轿车厂的筹建,有朝一日能看到我们武汉生产的现代化轿车飞驰在祖国大地,也是我个人的夙愿,是我人生之大幸。
说到深圳,也有一段渊源。1984年,深圳市委组织部门来汉招聘干部,我老伴(她也是学汽车专业的)带着我们两个人的简历去面谈、面试,深圳方竟然很快同意了。正式商调函已送达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时任市委组织部部长的何其雄同志找我谈话时说:“你不能走啊,公用局的局长怎么能说走就走,现在刚刚把机构班子定下来。”我说,我老婆的父母、弟妹们都在深圳,她太想到深圳去啊。何部长说:“你不能去,你还要做好你爱人的工作,让她也别去,总不能夫妻分居吧。”所以最后我老婆也未去成。为此我挨了我老婆好多年的骂,但我从未后悔过。
参与武汉开发区和轿车项目的筹建开启了我人生工作经历崭新的一页,也是我一生中记忆深刻,最难以忘怀的岁月。
大约是1989年7月底,我随任秘书长1第一次到现场查看,当时那个地方还是汉阳县的郭徐岭乡和沌口镇。一看那个地方,一种兴奋和忐忑的复杂心情油然而生。那是一片起伏不大的丘陵地带,山岗沟壑纵横交错,除了村庄、农田、湖塘之外,几乎“一无所有”,除了一条通往沌口镇的简易公路以外,没有任何市政基础设施。举目上望,由锅顶山变电站通往沌口,然后过长江通往关山的双基四回输送电力的高压走廊斜穿上空。就在这里将要建设一座现代化的轿车厂,建设武汉的开发区、汽车城,心里多少有点茫然。但人们不是常说,一张白纸可以描绘出最新最美的图案吗?是的,应该可以,完全可以!我心情又变得坦然了。
前期工作面临复杂多变的形势,工作千头万绪,正所谓万事开头难。重点讲一些我感受到的和我亲自负责的一些方面的情况吧。
1、关于开发区的前期筹备工作
讲前期筹备,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如何落实武汉市政府关于为二汽轿车厂建厂所作出的,涉及土地、基础设施、政策、各项生活设施等共计十六项承诺(见武政文[1988]71号);如何按照总体规划实施开发建设;如何制订具体的起步方案;以及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等等。
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确保30万辆轿车项目的成立。这是根本,可以说没有这个项目就难说有现在的开发区、现在的“车都”。当时遇到的两个“麻烦”,一是1989年西方对我们制裁,法国也参与制裁,30万辆轿车项目是与法国雪铁龙汽车公司合资的,制裁会不会危及这个项目,这个问题我们管不了,那是国家层面上的事,但我们这个班子不能动摇,我们坚信,制裁终将过去,中国是个大市场,谁也不愿意放弃和退出。所以我们的工作没有松懈,一如既往向前推进。果不其然,1990年12月20日,这个项目正式在巴黎签字。得知这个消息,我们高兴得跳了起来,压在心上的一块石头才算真正放下。还有一件事,有位市某委员会的主任来到现场,突然提出了一个颠覆性的意见,他认为这里地貌状况太复杂,提出要重新选址。这可是重大原则问题了。厂址是经国家、地方和企业各方面的官员和专家多次论证过的,怎么能随意更换呢?好在这位官员是说说而已,并未构成真正的干扰。
还有一个小插曲:市规划局在地质勘测过程中发现有膨胀土问题。本来这里的土壤性质十分耐压,每平方米可承压20吨以上,非常适宜工业厂房建设,但膨胀土对地面建筑物极易造成破坏,如果分布广、面积大,问题就严重了,有可能危及项目的成立。赵市长也有些担心了,指示勘测院加快速度,全面勘探。最后的勘测结论说明膨胀土只是局部存在,我们才都放心了。实际上轿车厂生产车间的布局为避免膨胀土地块可能带来的影响,也做了适当的调整。
我们认为,只有前期工作扎扎实实地往前推进,各项准备工作越充分,我们就越主动,一旦项目成立,就将为项目的入区和开工建设争取时间。当时对于30万辆轿车可谓是“望眼欲穿”啊。

2、起步资金的筹措
要兑现市政府对轿车项目的承诺,我们当时初步测算至少需要五个亿。但当时的市财政可说是“吃饭财政”,每年能用于投资建设的资金几乎没有。后来市财政同意贷款1500万,市计委同意从“三项费用”中借款2800万,是借啊,还就是我写的借条,后来开发区有了自己的财政还真的还了。这两笔贷款和借款加起来仅仅四千来万,武汉开发区就是靠这点资金起步的。这里我们要特别感谢市政府汽车轮渡办公室,当时的负责人陈安民同志慷慨解囊,无偿支持了1000万,那真叫“雪中送炭”。开发区初期建设之所以能快速推进,当然不仅仅只是靠这区区几千万,更重要的是市政府出台的政策高明,叫做“各家孩子各家抱”,市计委、市建委、市交委,还有一些有关局、企业,都为开发区的起步建设作出了关键性的支持和贡献。当时按照王明权副市长、也就是我们的常务副主任的要求,开发区自身也要加快征地和开发的速度,让土地增值,实现“滚动开发”。“滚动开发”、土地出让金,才是开发区前期大约五六年时间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3、迅速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1988年国务院有个京西宾馆会议《纪要》,《纪要》中“建议批准轿车建设地域享受沿海开放城市开发区的优惠政策”。根据《纪要》和选址进展,武汉市决定兴办“轿车产业开发区”,筹备前期的机构叫“武汉市轿车产业办公室”。当轿车项目基本确定之后,我们意识到“轿车办”这个牌子已完全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从开发区的长远发展来看,“轿车产业开发区”这块牌子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不利于今后的招商引资。所以1990年12月份30万辆轿车项目在巴黎正式签字生效之后,我们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呈递了关于设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发总公司的报告。为什么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武汉开发区)?主要考虑立足于尽快申报为国家级开发区。令人倍感欣慰的是,市委、市政府决策非常快,非常果敢。1991年初,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以五号文件的形式,决定设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时组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发总公司。五号文件还就武汉开发区的领导组成人员作了正式批复,由赵宝江市长兼任管委会主任,王明权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以及任命了三名专职副主任:任德亮、蒋伯雄、黄国强。为什么要两位市长兼任开发区的领导职务?这既是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也是我们的要求。市长嘛,可以号令全市;王副市长分管财政、税务、金融等方面的工作,便于协调。实际主持日常工作的是任德亮副主任,他当时也还在市政府秘书长的任上。实践证明,市委、市政府关于设立武汉开发区的决定非常正确。当我们前期筹备初步具备一定条件之后,30万辆轿车项目于1992年正式入区挂牌,1993年2月6日正式开工建设。1993年4月,武汉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务院特区办系统当时在全国设有15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多在北京和东南部沿海城市,我们是中西部第一家,也是唯一的一家。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比我们起步早许多年,但他们是国家科委系统的。可以说前期工作是紧锣密鼓,环环相扣,我们在与时间赛跑,稍慢一拍,就可能贻误战机,影响大局。
4、关于如何组建开发区管委会以及管委会职能部门的设置
我们在组建管委会的过程中,曾经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兼职委员制,就是各相关市府职能部门和汉阳县有一位领导进入管委会,或任副主任或任委员,这是惯例;再一种意见就是“专职”。我们坚定地主张“专职”。设想一下,如果管委会由十多个来自不同部门的领导人员组成,如何现场办公,如何决议各项事宜,如何分工负责?很难明确啊。如果涉及权责、利益等重大问题,往往是屁股指挥脑袋,容易导致议而不决、议而难决。好在市里是按照第二种意见作出了决定。那么管委会的下属办事或者职能部门怎么设置呢?也有两种意见,一是派驻,各相关委、办、局,譬如建委、经委、财政、税务、规划、土地、工商、劳动、民政、公安等等都要派驻。按照这种意见,开发区管委会可能就被“架空”了;二是管委会下设职能办事机构,由管委会直接领导。起步初期基本上是按照第二个方案实施的,管委会下设了招商局、经济运行局、规划土地局、社会事业局、建管局,以及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办”等职能部门,这就为管委会高效运转创造了必要条件。还有,就是绝对不能按照一个区级政府那样来设立机构,也不能一一同市级机构对口。我们强调的是精简、高效,我们的模式是“小政府、大社会、全功能”。当时市政府给我们200个编制,在我的印象中,这200个编制在起步相当长时间内,至少在2000年以前,是用不完的,是有富余的。我们任老人家在用人方面把关还是很严的,他曾经借用过黄埔军校的一句话:“升官发财,请往他处;贪生怕死,莫入此门。”2意思就是,来这里工作就要能吃得苦,就要干实事。实际上也确有不能适应开发区艰苦条件的情况发生,有的拟调来担任处长,但认为这里条件太差、太艰苦了,不愿来,我们决不勉强;也有人中途要走,那么好吧,请便。我觉得这种体制和机制的形成和运作,以及“小政府、大社会、全功能”的理念,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得到上下左右的认可和支持,是来之不易的。它的高效运转,对于起步阶段的顺利推进和快速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1991年中期又调来徐向成同志担任专职副主任。任德亮同志说过:“任、蒋、黄、徐,我们四个正局级副主任,谁领导谁不好说,但当仁不让,我牵头。我们四个人认识统一了,意见统一了,认准了的事就去办。”那真叫决策快、实施快啊!讲到管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决策,有一件事令我感受深刻。在起步进行场平时,还是那位市某委员会的主任,要我们不要大规模平整,将来依山就势建厂房。但我们几位主任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我们认为:第一,最高山丘高程不过54米,最低沟底也在22米以上,大规模场平土方量不算太大;第二,依山就势建厂房,不适宜现代化厂房要求,而且全开发区的土地利用面积将会大大减少;第三,依山就势建设,道路怎么建?上下水管网怎么建?其他基础设施怎么建?安全防洪28米高程如何控制?这些都是大问题,不仅仅是大大增加了投入,而且很多设施无法形成统一的系统,我们无法接受。我们认准了的事就坚决果敢决策施行。设想一下,如果采用了委员制管理模式,就会很难统一认识,甚至可能发生这样一种状况:谁的权力大,谁可能就是正确的,就是真理。
5、谈谈开发区的纪念日和首批土地征用
征地工作是从1990年开始的,在当时项目尚未签字的情况下就要征用土地是有风险的,必须要敢于担当。生活用地征用面积控制在武汉市管理权限范围内,解决得很顺利。工业用地一次性征用5520亩,武汉市、湖北省都没有这个权限,必须通过武汉市规划土地局报省土地局,再报国家土地局批准。1990年到1991年上半年,开发区规划土地方面的工作由我负责,我深感责任重大,因为土地不到手就无法开工啊。我至今仍难以忘怀的是当时改革开放的那种氛围、那种热潮,很多看似难办的事情,很快迎刃而解,那真的效率高啊!不是我的办事效率有多高,而是各方面对开发区、对改革开放的支持,那真叫一路开绿灯。我和高秀煌去跟当时的汉阳县县长王远昌谈征地合同。当时高秀煌是建总3的总经理,他代表企业,我代表政府。难啊,我们没得钱, 要尽量地压价,包括水位的高低怎么计算?因为湖水的水位有涨有落,你按照什么高程来计算?涨水的时候面积小了,退水的时候面积就大了,都涉及滩头。当时就定为22米高程,在这个高程以下的滩头不算。然后还有一些地呢,它又不是为了搞建设的,是绿化用地,价格应该更便宜一些。所以在我的印象中,我们开始征地的平均价格没有过一万块钱一亩。当时市政府定的价格原则上是一万,包括各种补偿在内,实际上我们只用了九千多,平均大约每亩9200多元吧,具体的记不太清楚了。在征地问题上,当时汉阳县的领导和有关部门姿态之高和全局意识之强是十分令人敬佩的。汉阳县,也就是如今的蔡甸区,对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这个合同谈成了之后,我们就去找市规划土地局,市里同意了,再找省土地规划局。当时听说省规划局的王局长在咸宁开会,我们就开车赶到咸宁去找他,很快他就给批了。省里批了之后,我们就跑国家土地局,那5520亩地面积太大,湖北省没有这个审批权。最后,我是在1993年3月份,一个星期六的中午,坐火车到的北京,下了火车就搭公共汽车直奔国家土地局。因为在去之前已经跟国家土地局一位姓刘的处长电话都约好了,他在办公室等着我。我一去就把省、市的批文交给他,他一看报批的各项资料都齐全,当即告诉我说会尽快提交国家土地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要我回去等待。我3月份去的北京,4月4号国家批文就下来了。五千多亩地,国家土地局批这么快,效率这么高,这真是特事特办。主要的原因就是,当时改革开放刚起步,国家对于改革的渴望,或者是对于开发区建设的支持与重视。私人关系可能起到了一些作用,主要来讲还是公事公办,特事特办。国家批准了用地,我们才能开工,这是必须的。所以1991年4月4号这块地批下来了,仅仅过去一个来月,1991年5月16日就正式破土动工了。

1 指时任武汉市政府秘书长任德亮,后兼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持工作的副主任。
2 黄埔军校大门彩楼两旁原挂有一副对联:“升官发财,请往他处;贪生怕死,勿入斯门”,横额为“革命者来”。——来自360百科
3 指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发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