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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市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的通告0921

行动时间:2026年9月21日晚

2026-09-21 17:53 1315 阅读

各相关单位及广大市民:

为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防范和畅通消防通道治理,防范化解夜间火灾风险,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部署要求,武汉市消防救援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6年9月21日晚。

 

二、夜查重点区域

1.节日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营业性演出活动搭建场所;

2.自建房、沿街门店、“ 三合一”场所;

3.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和游艺放映等公众聚集场所;

4.车站候车室、码头候船厅、机场航站楼等交通场站;

5.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等特殊敏感场所;

6.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

 

三、夜查重点内容

1.检查电动自行车常态化治理情况

(1)检查“进楼入户”问题。重点检查高层住宅小区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自建房、“ 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2)检查集中停放场所安全条件。重点检查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等问题。

(3)检查日常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联合住房城市更新等部门重点检查属地乡镇(街道)、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分场景推广应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隔离管控措施。

(4)检查非法改装问题。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充电器不合格问题。

2.检查打通“生命通道”攻坚情况

(1)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重点查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封闭安全出口等问题;核查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关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是否按要求设置并正常工作。

(2)检查消防车通行和登高作业条件是否具备。重点查看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被私家车占用,是否设置水泥墩、铁桩、限高杆、石球、隔离栏等固定障碍物,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登高扑救作业。

(3)检查门窗是否存在影响逃生救援的障碍物。重点查看人员密集场所门窗是否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是否存在未根据需要预留逃生口,或预留逃生口不便于从内部开启等问题。

(4)检查消防救援窗口是否符合使用要求。重点查看消防救援窗口是否按要求设置,尺寸、间距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被广告牌、装饰构件等遮挡封堵,是否采用不易破拆的玻璃,窗口内外是否堆放影响救援人员进入的物品,是否设置明显、易于识别的标识。

3.检查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1)检查火灾报警和联动控制设施。重点查看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抽查报警、联动启动和信号反馈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供水和灭火设施。重点查看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水泵、稳压设施、阀门及管网是否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是否处于自动状态,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排查供水不足、设施损坏及无法正常启动等问题。

(3)检查防烟排烟设施。重点查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相关阀门是否完好有效,自然排烟窗是否能够正常开启,抽查手动、自动启动及联动控制功能是否正常。

(4)检查防火分隔和疏散辅助设施。重点查看防火门、防火卷帘是否完好有效,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4.检查消防值班值守情况

(1)检查消防控制室在岗在位情况。重点查看是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存在脱岗、睡岗、擅离职守等问题,值班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2)检查“防消联勤”任务落实情况。重点查看消防站是否按要求开展熟悉演练、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是否掌握辖区重点单位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及主要火灾风险,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移交、跟踪整改并形成工作闭环。

(3)检查微型消防站建设和实战能力。重点查看是否按照《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人员、场所、器材和通信装备,落实值班备勤、日常训练、巡查检查和联勤联动等制度;随机组织拉动演练,测试人员快速响应、装备穿戴、器材操作、初起火灾扑救、人员疏散和协同处置能力。

请各单位、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立即对照本次夜查重点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行立改,对暂无法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夜间值班巡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切实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全力防范化解火灾风险,确保单位场所消防安全。

 

武汉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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