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这一小区高空抛物问题解决难,多次征集业主意见,均未通过!

发布于:2024-8-27 16:05 63人参与
居民:“从23年6月发生一起严重高空抛物事件,时至今日,依旧没有落地,请问物业和社区对于老百姓的安全问题,就这么漠视?21世纪了,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的利民好事,不应该流程很快吗?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业主想用自己小区的公共收益用来安装摄像头,都不可以了?物业费我不会交了,一个只收钱,不肯出钱的物业,真的很让人失望,转给房管局,请房管局介入。”

汉阳区  房管局 江堤街:经了解,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对于高空抛物摄像头相关设施的新增需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事项的,应当经占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公司在园区内多次发起业主意见征集,但每次同意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的业主均未达到规定票数。

鉴于此,我区住更局要求物业公司在楼栋单元等公共区域张贴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海报,并在业主微信群内定期做相关宣传。

我区住更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向社区居委会报告,配合社区居委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在园区增设高空抛物监控设备等事宜,并利用小区公示栏、微信群等媒介继续广泛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推动居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经了解,您反映的有关于广电兰亭时代一期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的问题,工作人员按照区房管局指导要求对整个小区业主进行小程序投票,最终参与投票人数没有达到要求,所以目前还未启动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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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就有不少业主对于那些不肯同意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的业主感到不满,因为每每组织开会大部分是同意的,到了匿名投票阶段,最后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推进了这么久都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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