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两则土地征收公告!

发布于:2024-8-21 10:53 132人参与
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汉土告字[2024]007号
武汉市乌金农场清江大队:
为规范用地程序,加强用地管理,切实维护被用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武汉市汉南区2024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使用国有土地范围:武汉市乌金农场清江大队(详见附图)。

二、使用国有土地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用地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片开发要求、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属于成片开发类建设活动,因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确需对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实施使用。
三、使用国有土地现状:总面积0.7575公顷。
四、本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用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本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下发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组织对拟使用国有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用地的农村国有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使用国有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


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汉土告字[2024]008号

武汉市汉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规范用地程序,加强用地管理,切实维护被用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武汉市汉南区2024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使用国有土地范围:武汉市汉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详见附图)。

二、使用国有土地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用地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片开发要求、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属于成片开发类建设活动,因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确需对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实施使用。
三、使用国有土地现状:总面积0.3485公顷。
四、本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用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本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下发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组织对拟使用国有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用地的农村国有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使用国有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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