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一幼儿园家长遇难题“到底该紧早择校还是等待如期开学?”
发布于:2024-8-17 13:10 有89人参与
“物业在小区门口贴公告,幼儿园腾退要业主及早择校,幼儿园老师通知9月2号开学,我们家长怎么办,该听谁的?开学不到半个月,如果幼儿园腾退是否该联系其他幼儿园接收孩子,前期收取的费用怎么退还?”四新金地澜菲溪岸旺斯达幼儿园一家长烦恼纠结不已。 这一切要从前不久,武汉金地伟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张贴通知要求四新金地澜菲溪岸旺斯达幼儿园腾退开始说起,腾退通知发出后,不少居民以为该幼儿园可能就此闭园,比较惋惜但又希望引进公立幼儿园,结果没过两天,金地澜菲溪岸旺斯达幼儿园就发布一则声明,指责出租方武汉金地伟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依法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的情况下,擅自要求其腾退,剥夺了其作为承租方依法享有的优先承租权,侵害其合法权益,并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一时之间,也判断不出谁对谁错,居民还是在持观望态度,等待后续结果,因为尚未有判决结果且考虑到附近也没其他幼儿园,一部分家长还是站在金地澜菲溪岸旺斯达幼儿园这边的。 事情还没结束,就在近日,武汉金地伟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又发了一封信,表示己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前就与旺斯达幼儿园谈了续租,但因双方未就续租条件达成一致且临近合同到期日,己方提出以招标来确定续租对象,并提前告知旺斯达幼儿园,但该园最终未出席招标,招标结果出来后,为安置该园学生,己方找到旺斯达幼儿园,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租赁合同延续5个月,让其处理退场前的问题,然而,合同续期时间到期后,旺斯达幼儿园却不愿交接和腾退,且旺斯达幼儿园还早就卖给了其他公司,该公司与承租方旺斯达这品牌公司还无关联。。。。 现在就是出现上面家长担心的那一幕,两方纷争不断,殃及家长孩子! 公开信内容如下: 尊敬的金地·澜菲溪岸业主和家长朋友:大家好! 关于武汉市汉阳区澜菲溪岸幼儿园2024年8月2日单方面发布的关于幼儿园租赁相关事宜的不实《声明》,存在对各位业主及家长朋友的误导,我司作为负责任的房企,秉承对家长、学生和全体业主负责的态度,现发表公开信,以清事实。事情原委: 一、2014年3月1日,武汉旺斯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旺斯达幼儿园)与我司针对幼儿园房屋租赁事宜签订了《金地城(澜菲溪岸)幼儿园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2014年3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详见租赁合同截图)。 二、自2023年5月(租赁合同到期前9个月)始,为保障幼儿园的持续经营,我司已积极主动与旺斯达幼儿园方协商续租事宜,但因旺斯达幼儿园方对续租意向和条件反复变化,导致双方未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 三、2024年2月,临近租赁合同到期时,旺斯达幼儿园方仍未明确租赁意向、不断反复。为尽快确认后续租赁事宜、避免因此影响学生就学,我司在事前与旺斯达幼儿园充分沟通情况下,采取招标方式来确认该幼儿园租赁事宜。同时在招标程序启动前,已就封闭报价事宜与旺斯达幼儿园进行沟通,以保障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权益。但很遗憾的是,招标文件限期截止前,旺斯达幼儿园却以各种借口不参与招标。根据招标文件明确,我司有充分且合理的理由认为,旺斯达已明确、主动放弃此次招标及幼儿园的后续续租。 四、2024年2月26日公开招标流程后,我司按照招标流程第一时间对招标结果予以告知。同时为充分考虑学生安置问题,与旺斯达幼儿园进行沟通,双方达成了“将原租赁合同续约5个月至2024年7月31日,到期后按时进行腾退”的一致意见。然而,在我司将续租合同(续租至2024年7月31日)提供给旺斯达签字盖章时,旺斯达幼儿园方却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迟迟不签署。2024年6月22日,我司基于与旺斯达幼儿园已达成的一致意见,向其发出《不再续租告知函》,明确告知幼儿园方,双方须在2024年8月1日办理移交。 五、2024年6月28日,我司再次组织与旺斯达幼儿园负责人进行洽谈到期交接事宜,已明确告知2024年7月31日续租到期无法再延期幼儿园负责人也表示理解,并答应会通知员工办理腾退交接事宜。然而,7月再次联系办理补充协议及交接手续时,又以各种借口表示无法按期办理腾退,并且告知我司其未做任何腾退及学生安置的相关预案和准备。在提前5个月已知幼儿园租赁到期的情况下,恶意拖延,以期在无租赁合约情况下强行办学,期间也未对家长及学生提前告知,毫无社会责任可言。 六、2024年7月30日、8月2日,鉴于旺斯达幼儿园出尔反尔、恶意拖延、且无诚意洽谈幼儿园交接及学生顺利安置工作,我司分别向旺斯达发出《腾退通知函》和《腾退催告及退款通知函》,通知其及时腾退房屋,8月正值学生放假,是腾退交接最好时段,也能确保新幼儿园按期开学,家长也有足够时间做择校准备,但原旺斯达幼儿园至今仍拒不腾退。 七、为胁迫我司接受其无理要求,旺斯达幼儿园于2024年8月2日在网络上公开发表不实《声明》,诋毁我司“擅自”要求腾退、”剥夺”其优先续租权、“侵害”其合法权益。该不实《声明》已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且对我司商誉、品牌造成实质损害,我司已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八、2024年8月5日,武汉旺斯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司发出《关于澜菲溪岸幼儿园租赁合同到期的回函》、明确表示:澜菲溪岸幼儿园实际已于2021年出售给武汉汇昇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武汉旺斯达昇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该两家公司均与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武汉旺斯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对此私下转让行为,旺斯达未向我司做任何告知,我司此前毫不知情。 “言而有信,诚信为本”乃一切商事行为之根本,针对以上事实,鉴于原旺斯达已多次失信于我司,且已构成严重违约,我司律师已全面搜集相关证据,并已经向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案件进展截图),尽快实现腾退。同时,我司力争早日引进品质更优的幼儿园,并恢复幼儿园的正常运营,将对广大业主和家长朋友的影响降至最低。同时也提醒广大业主、家长朋友为不影响适龄学生入学,提前做好择校准备。 此致。 武汉市金地伟盛房地产开发公司 2024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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