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小区范围内申请增设”沌口一路段不满足施划临时停车泊位条件
发布于:2024-1-4 20:05 有93人参与
居民:“枫树五路东风大道到后官湖路段,没有社会停车场,没有划车位,无法停车位,严重不合理” 武汉经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调查核实,根据武汉市规划一张图,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您反映的区域暂没有规划其他社会停车场用地,暂无法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永久社区片区如住宅小区内或厂区内停车位不满足需求,建议可根据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实施《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第一批)》的通知(武自然资规发〔2021〕79号)的规定,经业主同意,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大门、门卫室、围墙等是可免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小区的居民可在居住小区的用地范围内,在不影响消防安全、行人和车辆通行等情况下,经小区业主同意,依法共同决定后,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向小区物业或业委会申请增设停车泊位。感谢您所提出的建议,我们会将相关意见向上级部门反馈,将会根据区政府统筹发展要求,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小区居民需求。 同时,经我区公安分局核实,枫树五路为双向四车道,路段两侧设置有机非隔离花坛,非机动车道宽度不足3米,道路并不具备施划临时停车泊位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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