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南区碧桂园凤凰湾物业公共收益未公示?
发布于:2024-1-3 20:08 有165人参与
汉南区碧桂园凤凰湾物业管理每月收业主80元车位管理费,卖给我们车位还收这么高的管理费,收费偏高,还有物业每年的游泳池对外承包,电梯广告费的收入等等,从未给业主公开过,物业费我们一分没少的一直在缴,这些权宜我们都不了解不能共享,这些额外收益怎么算,物业工作人员说半年公布一次,至今已有几年没见过公告在哪里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3-12-28 10:50:09 尊敬的杨女士: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碧桂园凤凰湾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服业费和公共收益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您与开发商签订了地下车库车位长租合同,合同对相关费用进行了约定。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取80元/月的车位服务费,该费用为维护保养场地设备设施,相关道路及管理所发生的人工,原辅材料费用等,不包括场地(车库)租金。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接收业主监督。碧桂园凤凰湾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暂时由物业公司代管,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物业公司会将小区公共收益进行移交。划转前应由物业公司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划转后应由业委会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已经于2023年7月7日,督促物业公司在小区公示栏公示了2023年该小区上半年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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