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南绿地城二期业主们反对建设垃圾收集站

发布于:2023-11-26 16:40 108人参与
武汉汉南绿地城二期三区违法建垃圾站
 内容: 1.前期购房时销售未告知房屋前有垃圾站,销售讲的最多就是离地铁站的距离,沙盘上的平面布局也没有明确标注,再说我们也看不明白,销售人员未履行告知义务;       
 2.目前建的垃圾站是否严格按规划落实,希望出示已经批复的规划文本及文件;        
3.规划批复前是否进行了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是否收集了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示的影像资料、公告的时间满足三十天吗?       
4.是否进行了批后公示?便于业主进行监督。(批后公示是指:建设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建设工程放线前,必须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总平面图、主要立面图或效果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和用地界限的距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号、监督举报电话,各类图纸应注明有关尺寸,便于群众随时监督工程建设情况。建设项目批前公示一般为在建设项目用地上设立公示牌进行,批后公示采取在建设工程工地醒目位置竖立建设工程批后公示牌方式公示。)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3-11-24 16:59:22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绿地城2期3区垃圾站建设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您反映的垃圾中转站实际为武汉绿地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开中心城3#地块项目”配套垃圾收集站,即新建居住小区项目必须配建的,在较小的收集范围内将分散收集的垃圾集中后由较大运输工具运至转运站或处理厂的小型中间收集设施,非垃圾转运站。

该配套垃圾收集站是严格落实《市国土规划局关于将新建项目配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站)纳入方案审批内容的通知》(武土资规发〔2017〕133号)文件要求,作为项目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属于新建居住小区项目必须配建的公共设施。垃圾收集站,其占地面积、站房规模、与相邻建筑间隔、绿化隔离带宽度等均满足相关要求。

2018年8月29日至9月11日,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依规对该项目总平图进行公示,图纸已明确垃圾收集站的具体位置、平面布置及建筑面积,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异议。 

综上所述,该垃圾收集站是于2018年就已通过规划审批、合法合规的建设。如您需查阅相关规划审批资料,可通过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申请信息公开,具体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www.whkfq.gov.cn/xxgk/dfhbmptlj/gwhqzfjg/zrzyhghj/xxgkzn/,查看《武汉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指南要求自行选择申请方式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相关身份证明,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若不同意建设单位2018年报规方案,可依法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您想调整该垃圾收集站位置,可与建设单位沟通位置调整诉求,建设单位结合诉求拟定相应变更方案,并就该变更方案征求《民法典》规定比例(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的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后,由建设单位依法向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项目规划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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