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这个楼盘又被业主投诉不按图纸施工!
发布于:2023-5-15 11:03 有238人参与
网友:我是方岛智慧科学城A4地块业主,目前发现该地块开发商不按规划图纸、合同标准、样板间、沙盘施工,不组织工地开放日,不理会业主的正当诉求,主要问题如下: 1、A4外立面与沙盘、规划局备案图纸不符 (降标、违规) 2、部分楼栋大厅有违建(违规) 3、连廊顶部裸露,无吊顶 (降标) 4、地下停车场入户与宣传严重不符 (降标) 5、橱柜和卫生间台面石英石换低价人造石 (降标) 6、厨房实际结构与样板间不符(违规) 7、园林“货不对板”问题,小区场地与报规总平面存在多处不同之处,包括园路、绿化等。(违规) 8、顶层建筑高度与其他楼层及合同不一致,需给出合理有效解释及补偿措施。(违规) 9、地下入户大堂除因建筑结构差异的影响外,要求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装修,并尽快提供效果图或施工图 (降标) 10、一楼入户大堂部分区域吊顶过低,要求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装修,并尽快提供效果图或施工图(违规) 汉阳区房管局: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开发企业工作人员态度差,房屋降价,样板房与交付现场不一致,要求督促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等问题经查,该项目位于四新街道梅林都汇社区。 收到投诉后,区房管局立即到该项目现场约谈开发企业,关于部分户型厨房与展示样板房存在差异的问题,据了解,因不同楼栋烟道及排水管的包管尺寸不同,实际交付的橱柜及台面布局与展示样板房可能存在差异,区房管局要求开发企业积极主动与投诉业主联系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关于您反映的样板房问题,根据《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武房规【2021】5号)第一条第四款:销售全装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不同户型和交付标准分别设置交付标准样板房,并对室内空间布局进行合理提示。交付标准样板房的设置标准应与销售现场公示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保持一致。不同面积、同一户型设置一个样板房,主要用于展示装修标准,我局在项目开盘前对照公示要求,对开发企业公示的样板房、装修材料、设备、装修价格、交付范围和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进行了逐项检查,并要求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交付前,应保留样板房、装修标准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根据自身需求,理性选择购买全装修商品住房。对开发企业未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的问题,购房群众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要求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赔付责任,未能协商一致的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关于您反映的不得降标、要求督促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问题,我局已要求开发企业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施工并就相关事宜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由于双方已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双方可依据签订的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汉阳区建筑管理站:经核实,方岛智慧科学城A4地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建设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依据为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目前方岛智慧科学城A4地块正在建设过程中,外立面横向线条、竖向格栅等项目已计划在后期有序安排施工。该项目连廊设计无吊顶。顶层建筑高度、地库大堂、1#楼首层入户大堂是按照施工图进行建设。我区建管站工作人员将继续严格要求项目参建各方按照审查合格的图纸进行施工,并要求建设单位加强与您的沟通,对照图纸进行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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