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城投融创国博城,私自更改土地用途性质

发布于:2022-12-30 17:43 2076人参与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我是国博新城D13地块的一名业主,于2021年11月购买国博新城D13地块商品房,按合同约定项目拟于23年12月交付,项目前期以商品房性质出售,现在项目建设期间,武汉城投集团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开发商)私自修改地块建设用途,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21〕22号)文件意见,且在未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的情况下将D13地块3号楼、6号楼更改为“保障性住房”并在“城投悦家”中上线,在变更同时未按合同规定情形通知前期购买业主,故意隐瞒相关信息欺诈购房者,极大损害侵犯购房者的权益及利益。我方要求开发商恢复原销售方案,按原计划交房,我方不放弃以任何合法形式坚决维护全体业主权益,请领导为民做主。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 汉阳区 2022-12-29 18:09:29
-尊敬的吴先生: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 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鄂建[2022]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市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武汉市政府要求武汉城投集团等市级平台公司提供可租可售房源作为试点项目,解决在中心城区及工作地无房公服人员住房问题。 鄂建[2022]1号文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售商品住房,自愿可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先租后售。”武汉城投集团将国博新城D13地块的未售商品住房,用于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工作人员的住房问题,作为试点房源已获得省住建厅项目认可,此房源可先租后售,5年租赁期满后再购买房屋产权,销售价格按购买时点市场评估价确定或由双方在租售协议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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