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

发布于:2022-11-8 19:36 159人参与
信用中国(湖北武汉)网站披露,武汉业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湖北武汉)
处罚信息显示,武汉业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武汉纱帽街周家河路以南,江上路以东建设的华宇春江花月项目,未在项目开工前按征占地面积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42769.76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士保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对其处以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0.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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