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城管拆违导致民居损失到底由谁负责?
发布于:2022-9-13 17:16 有210人参与
我是经开区海伦春天四期的业主,2020年12月份装修期间(物业可查),城管拆除楼上违建部分时,将我家及隔壁一楼天井及主排水沟砸坏。拆除时,物业并未告知也没有采取任何的防护措施。当时的物业管理人员多次上门查看并拍照留存,同时提出让我先修理并保留维修费用的支付依据。我按照物业的要求,自行维修并保留了详细的支付依据,共花费18000元。现我于9月入住,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应由城管部门赔偿。我遂将问题反映至市长热线,由经开区沌阳综合执法中心办理,具体经办人为刘姓工作人员。办理期间,城管部门通过物业公司联系我,表示愿意赔付3000元私了。在我拒绝后,刘姓工作人员于9月5日14:00来到小区,通过他个人不到八分钟的现场查看,就认定我故意抬高价格,甚至以拆违时我并未开始装修为借口(当时我是否在装修物业可查)拒绝赔付,并表示我可以继续投诉就是不陪,态度恶劣!词条投诉要求经开区城管局办理。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2-09-13 11:53:19 您好,您反映的是城管部门在2020年12月份拆除海伦春天四期5栋违建时,天井及主排水沟损坏。您现在自费进行了维修,无人赔付的问题。获悉情况后,沌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于2022年9月5日17时58分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经区城管执法局核实,您为海伦春天四期5栋2单元1楼住户,5栋2单元302、402、502室在2020年12月期间存在擅自新建违法建设行为,沌阳街道针对违法建设部位根据快查快处机制督促进行了帮拆。拆除过程中,对一楼管道等有损坏的问题,当时已协调物业进行维修。关于您目前自费维修费用问题,目前我中心正在协调物业公司与您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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