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布区域卫生规划:将在武汉经开区优先布局国际医院

发布于:2022-5-15 14:23 113人参与
5月13日,武汉市政府官网发布《武汉市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建立适应居民健康需求,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国家医疗卫生服务高峰高地进一步凸显,健康中国武汉样板初见成效。
每个区至少建成1家三级综合医院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模适度的原则,优化调整全市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非新建城区原则上不再增设政府举办的综合性医院。鼓励中心城区市、区办综合医院特色化发展,有序引导并规范部分公立医院重组改建。支持社会资本优先在南湖、常青、徐东、后湖、杨春湖等人口密集、医疗资源较薄弱的地区举办综合医院。支持通过异地新建或者新建分院的方式,提升中心城区新建城区和新城区医疗水平。原则上每个区至少建成1家三级综合医院,每个综合组团至少建成1家二甲综合医院。全市新建公立综合医院(院区)11家、迁建2家。

打造中部中医高地
推进市中医医院汉阳院区(二期)和药学基地迁建;推进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盘龙城医院及中医药传承中心建设。加强区级中医医院建设,新建、迁建区级中医医院各1家,江夏、蔡甸、新洲、武汉经开区中医医院力争达到三级标准。
到2025年,打造中部中医高地,建设中医特色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创建5—10家国家、省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达到90%以上,实现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服务(国医堂)全覆盖。
新建公立专科医院(院区)6家
提升、新建、扶植并举,建设品牌专科医院群。大力提升市金银潭医院、武汉儿童医院、市肺科医院等现有专科医院诊疗服务能力,达到全国一流水平。依托同济医院、省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儿童医院等,规划合适区域,新建一批康复、肿瘤、精神、妇幼生殖医学等高水平专科医院。扶植协和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三医院等的质子诊疗、皮肤病、烧伤等特色重点专科,建设“院中院”专科品牌。全市新建公立专科医院(院区)6家,迁建公立专科医院1家。

在长江新区、光谷、车谷布局国际医院
在长江新区、光谷、车谷等地优先布局1—2家国际医院。争取将国际医院项目纳入市级重大项目库,对国际医院来华行医的外国医师集体办理短期行医许可。确定4—5家医院,开展国际化医院建设。建设1家中医特色明显的国际医疗保健机构。在国际化社区配套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索设立外籍人士服务窗口。鼓励和支持亚心总医院等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国际化医院建设,推动医疗机构与国际知名保险机构深度合作。

新、改、扩建100所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新、改、扩建100所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每个区建立1所区域综合托育指导中心。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在诊疗活动区域外设置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儿班。按照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设置标准,支持设立普惠性社区托育机构。发展家庭托育点,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的方式建设工作场所托育点。到2025年,每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其中普惠托位2.7个。

10分钟急救圈
中心城区打造“10分钟急救圈”,新城区打造“12分钟急救圈”。科学布局急救网络,构建院前和院内一体化的急救体系。中心城区依托二级以上医院及其医联体建立急救站点,站点数不少于70个;新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直属急救站点,也可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站点,站点数不少于40个。到2025年,新城区急救中心全部实现独立运行。有条件的医院建设医疗直升机停机坪或者临时起降点,建成空中急救站3个;水上急救基地2—3个。探索建立非急救业务的社会化运行与规范化监管机制。
在中小学校推行“校医制”
在每个街道(乡、镇)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其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街道(乡、镇)可以增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或者每千服务人口设置1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行政村原则上不设置村卫生室。
支持学校、企业采取合作共建、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校医制”“厂医制”。在中小学校推行“校医制”,支持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卫生(保健)室建设。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按照《中小学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要求设立卫生室;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设置卫生室或者保健室。支持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加大健康企业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卫生(保健)室;支持企业医院发展,给予与公立医院同等的政策和待遇。

综合医院床位数不超过1200张
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按8.8张规划,其中医院7.6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5张,其他0.05张。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每千人口床位数原则上不超过5.6张,按照不低于2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空间。

严格控制政府办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市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区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以8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与核定床位数应当基本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床位数的110%。专科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承担有医养融合任务的机构,可适当增加康复、护理床位。市、区政府办公立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原则上不再增加床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1台救护车
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备至少1台救护车,设置专门停放区域,配置洗消设施;分类(转运救护车、急救车、移动监护单元)标准化配齐急救设备、药品耗材、防护物资等;配置医疗急救增援车、应急物资保障车等。将全市所有院前急救、医院救护、非急救转运车辆统一接入指挥调度平台。到2025年,每万常住人口急救车数量达到0.4辆,其中,负压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40%,智能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80%。
承担重大疫情救治任务的定点医院要重点加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呼吸机、监护仪等生命支持类、急救类设备配置。在公共场所、人员集中的办公场所安装AED设备。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netease 
我来说两句 0人跟贴 | 113人参与 | 手机发跟贴 |注册
文明上网,请登录发贴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沌口之声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