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号通告
发布于:2022-2-25 09:27 有211人参与
武汉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号) 各园区、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自我防护一刻也不能松懈。科学佩戴口罩,对于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具有较好的预防作用,既有利于保护自己和家人健康,又有助于全社会防控疫情。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有关措施的通告》的要求,为规范公共场合佩戴口罩行为,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严格执行佩戴口罩规定。各公共场所管理者、经营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 二、全体市民在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建议随身携带备用口罩并及时更换。医疗机构、隔离点等特定场所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佩戴KN95/N95防护口罩或穿上防护服。 三、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工作人员应当加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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