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汉南区)交通大队处罚疑问咨询

发布于:2021-6-5 13:54 246人参与
5月25号本人骑电瓶车下班经过芳草路段,被交警拦下做出占用机动车道处罚50元。有如下疑问:
1.拦下我本人,立马就要驾驶证和身份证登记。本人以为例行检查充分配合。交警操作几分钟后拿出大白长条叫我签字。最后告知我占用机动车道,
全程有教育意义的交流,并未第一时间告知我本人是何原因,为什么?
2.此路段“非机动车道”并未有,非机动车道标识。为什么?
3.处罚单列出违规条例,处罚单为什么没有写违规是处5-50元处罚,为什么?
4.法律规定5-50元的处罚范围,交警朱X(XXX519)为什么按照顶格50元处罚,本人携带安全骑行,有什么依据处罚是50元。为什么?
5.普通工薪阶层没办法才选择电瓶车出行,经开交警到下班就来拦路(警车占的机动车道路)收车和罚款。是否有意为难底层人正常生活


官方回复

经核实,2021年05月25日15时41分,您骑行电动自行车在芳草路机动车道通行,被我队警力拦下,针对您违法行为依法开具处罚决定书(代码20092:不走非机动车道)处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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