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投诉联投金色港湾业主委员会未经同意私自动用公共收益

发布于:2021-3-5 09:11 413人参与
2021年,在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下,准备对心港物业是否继续服务小区做公示和投票,原定的线下投票方式被业主委员会改为线上通过投票系统,并且投票系统需要动用业主公共收益将近4万余元,作为业主没有收到任何信息,对此提出以下投诉:
1、不支持线上投票,要求线下投票;
2、业主委员会私自动用全体业主公共收益,没有征求广大业主意见;
3、业主委员会经常在使用公共收益前没有充分征求业主意见,仅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每次阅读量和传播力度有限,很多业主都不清楚。使用公共收益后,也没有及时公开账目,不是很合理。

官方回复: 
接到督办单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联系沌阳街江大园社区进行调查处理。 江大园社区联系反映人核实并告知:根据联投金色港湾小区业委会已备案《三规》文件要求,选取物业服务公司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重大事项须经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为了保证业主大会的顺利召开,会上将进行多项业主表决事项。对此,业委会与社区多次沟通商量,并决定以招标的方式采购线上投票系统。经社区推荐,并与社区一起以招标的方式,优质优价最终从五家公司中选取了其中一家,准备签订合同进行发包。签订合同前,我们按流程进行相关公示。以上过程公开、透明,符合流程和《三规》要求,可随时欢迎业主备查。 另外,参考《业委会议事规则》文件,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原则上由全体业主承担,不得向物业服务企业摊派,可采用下列2种筹集方式: (一)全体业主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部分收益; (二)业主自愿小额捐赠;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用于下列开支: (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开支; (二)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所以采购线上投票系统的支出费用合法、合规。召开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的大事,采购投票系统是业委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决定,全过程是在社区、街道的指导下进行的。目前招标工作已完成,目前正在业委会公众号和小区的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月26日到3月5日。 自2021年1月9号的首次收支公示后,在(公众号,小区1、2、5、6、11、公示栏)进行公示,之后并未动用任何公共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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