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凤凰城车位产权

发布于:2021-1-28 11:02 212人参与

东风凤凰城车位产权

东风凤凰城车位产权未办理,收取两个车位的租金(每个12.5万元),不管是否停车都要收取180元/月的车位管理费。存在合同违约和滥收费的现象,希望政府部门过问一下,给3000户居民一个说法


官方回复
东风公司所属住房明确提出为本单位员工定制住宅,同时委托开发企业对员工购买的住宅进行装修,并根据户型大小配置1-2个地下停车位。按照以上申请内容,参于团购的单位均与开发企业签订了房屋定制团购协议(附件3),约定住宅毛坯均价为4000元/㎡,装修2000元/㎡,小户型配置一个车位,大户型配置二个车位,车位价格为12.5万元/个。团购协议中对员工认购资格、选房顺序等流程、以及在收取申请购房订金、车位款时,定制住宅组团及车位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员工购房成功后服务企业年限等事项进行了专项约定。 房产和车位是捆绑销售。按照团购协议约定,开发企业组织该单位员工进行宣讲,本着自愿原则,单位员工向开发企业提出购房申请书,单位审核公示后统一汇总签字盖章上报开发企业,开发企业对所有单位报名员工名单进行汇总排序并公示,按照公示的名单组织员工签订购房须知承诺书,委托装修申请书、配置车位申请书,并缴纳3万元订金。关于车位不能办理产权证,现改为租赁形式的问题。开发企业未办理车位预售许可,不属于商品房买卖车位,开发企业已租赁形式进行出租。根据2001年11月20日起施行的建设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地下工程由开发利用的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留言人反映的180/月的车位使用服务费是其两个车位的每月总费用,平均到每个车位则是90元/月/位,我局物业科从物业公司处了解核实得知,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约定并签字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第四章第七条第二款就已对车位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做了明确说明,为90元/月/位,物业公司的实际收费标准与合同约定收费标准一致,并不存在乱收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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