沌口东荆街道绿地城一期二区协子河畔A区不买车位不让进

发布于:2021-1-20 22:22 961人参与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荆街道绿地城一期二区协子河畔A区在车位没出售的情况下以不买车位不让进小区为由不允许业务车辆进入。


官方回复

目前绿地城二区A按规划图地面无停车位,所以园区地面不能停车,经于开发企业协调,关于地下车库停车问题,业主可停放对面奥特莱斯停车场免费停车,如业主搬家运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放行,半小时内免费,超过半小时,按照2元/小时收费,20元/24小时封顶,集中交付期间已在小区张贴相关公告。根据2001年11月20日起施行的建设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地下工程由开发利用的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非人防车位为绿地城小区配建设施,根据《物权法》第74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即该公司同样有权利对非人防车位进行管理运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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