沌口之声

查看:2480 回复:0 发表于 2011-11-2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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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一个月内制订校车安全条例 [复制链接]

  监管不力、运营失当,几乎在每次校车安全事故中都有体现,孩子的鲜血在不断拷问校车的安全制度。“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温家宝总理昨天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表示,要让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
  9月26日,山西校车事故,7名初中生死亡;11月16日,甘肃校车事故,19名幼童遇难;11月26日,辽宁校车事故,35名孩子受伤……
  “近来,一些地方连续出现令人痛心疾首的重大校车安全事故。这件事情提起来,我心里也很不安。”温家宝强调,要预防和避免儿童各种意外伤害,特别要加强校园治安、消防安全和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校车安全必须引起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已经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定《校车安全条例》。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也就是说,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这样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温家宝强调,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抓紧完善校车标准,做好校车设计、生产、改造、配备等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要明确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恶性事故要依法严肃处理。
  >>校车安全举措解读
  如何保障?
  立法保障校车安全
  【措施】有关部门迅速制定校车安全条例,抓紧完善校车标准,做好校车设计、生产、改造、配备等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解读】总理提出把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政协委员刘子华表示,我国完全有能力设计出保证孩子安全的校车,如《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就很好,校车的生产改造,只要按国家标准执行,就能很大程度上满足安全需要。
  刘子华说,校车的硬件保障了,那么就需要将软件纳入安全条例当中,如校车司机培训,对校车行车途中的规定等。“立法要快,才能尽快有法可依。”刘子华说,不可能把事情的方方面面一下子纳入法律中,法律可针对新问题及时修订。
  谁来买单?
  校车资金财政出钱
  【措施】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
  【解读】对总理提出的校车资金筹集方式,刘子华认为,这意味着校车主要是由财政拨款解决了,保证了资金来源,校车的推动将更顺畅。“多方筹集可能意味着会向乘车的学生家长收取适当费用”,刘子华表示,如收费适当是合理可行的。
  刘子华强调,一定要注意保证农村校车落实到位。谈到校车可能首先想到的是城市的孩子,认为坐校车利于交通疏堵。但从安全角度考虑,农村的校车比城市的校车更重要。目前,出现重大死伤的校车事故往往多发生在农村或经济不发达地区。
  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曾建议,国家补贴学生车费,各级政府财政按比例分担,对校车厂商和运营方给予优惠政策。
  谁来监管?
  将明确各部门责任
  【措施】要明确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恶性事故要依法严肃处理。
  【解读】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袁桂林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校车乱象的直接原因,是教育部、公安部、交通部事权不明,这个性命攸关的大事,事实上“无人负责也无人管理”。
  周洪宇建议,以安监总局为牵头单位,成立专门协调机构。校车由国家统一购买,运行路线由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和运输公司协定。
  对于处罚,刘子华说,首先需明确的概念是,处罚要有法律依据,要依法行政,也就是说前提是制定一个可操作性的校车法规出来,处罚才能明确,届时依据行为人触犯的条文承担其对应责任,这是法律精神。
  >>北京情况
  校车使用有五模式
  北京中小学校车使用主要包括五种模式:学校自备车、学校租用客运公司客车、单位自己开通班车、家长自行组合租用私人或社会车辆及校办企业公司联合社会企业从事校车运行。
  因校车使用、管理复杂,需多部门协调解决,尽管近年来不断有消息传出,政府将出面对校车进行整治,但始终未有具体动作。
  部分区县教委负责人坦言,目前很多学校接受了一部分跨区就读的学生,尤其是热门学校,在区域内开通校车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同时,开设校车也与《义务教育法》所规定的“免试就近入学”相违背。校车如何设站、如何管理运营,都将是一个复杂的工程。
  朝阳区曾进行校车试点,由政府组织招标产生承运企业,给予财政补贴,相应减少学生所出车费,学生依据路程每人每月缴纳校车费300-500元。首批有9校参与试点,不过目前已暂停了统一校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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