沌口之声

查看:1975 回复:0 发表于 2011-11-21 13:39
发表于 2011-11-21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内容来源于沌口之声:zhuankou.com

女工受伤维权说不出“被告” [复制链接]

  一家经营场所,开业多年却不悬挂营业执照。在此干活5年的工人受工伤,欲状告单位索赔却无法写出被告的全称,求助记者介入后才算得到单位之名。

  求助本报的是一名红安女子,名叫何青荣。据她称,早在2006年10月,她就来到位于沌口汉纸西路314号的这家废品回收站打工。今年3月3日上午,她与几名工友一起准备从一辆小货车上卸货,上车解铁丝绳时,车上纸包突然松动,将她从车上带落到地下,在现场指挥的废品站负责人迅速将她送到协和医院救治。经诊断,何青荣左腿骨折,后经相关部门鉴定,已构成9级伤残。

  废品站得知情况后,同意支付何的全部住院费外,另住院期间每月补助一千元生活费。但何认为,自己受的是工伤,单位应按照工伤规定赔付自己的相关损失。

  就在何青荣找到法律人士,欲通过法律程序维权时她才傻眼了:自己在这个废品站干了5年活,却不知它叫啥名字!她随后向单位里的多名工友打听,竟然没有一个人说出单位的准确名字,只知道老板姓周。

  本月初,记者来到这家废品回收站。一位张姓经理表示,单位早在2008年就办有营业执照,但一直未对外悬挂。记者发现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字是“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家兵劳动服务队”,经营范围中列有一项“生活性废品回收”。

  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为何不按规定公开悬挂?接受采访的回收站负责人沉默不语。记者随后就此采访该辖区的工商管理部门

  开发区工商分局沌口工商所所长辛斌表示,根据相关法规,营业场所必须悬挂营业执照,针对这家废品站不挂营业执照的行为将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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