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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2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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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源于沌口之声:zhuankou.com
日前,管委会印发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排查和彻底整治“三合一”等火灾隐患场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透露,经管委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面排查和彻底整治“三合一”等火灾隐患场所专项行动。
为保证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开发区成立了由开发区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柴文圻任组长,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全区所有企事业单位、场所和居民社区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全面排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违法、违规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民房、厂房、写字楼等建(构)筑物,依法彻底整治火灾隐患,努力压降火警火情,确保全区公共消防安全。
此次行动包括3个阶段。从即日起至8月31日为全面排查阶段。管委会有关部门、市派驻机构和街道办事处负责,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内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违法违规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建(构)筑物开展地毯式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9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根据全面排查摸底结果,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由负责核查工作的责任部门会同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期限、标准和要求,开展集中整治,监督隐患整改到位;10月1日至10月15日为检查验收和整治“回头看”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班对各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火灾隐患和重点区域、行业、系统集中整治后,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全面彻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此次专项行动,要求排查主责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组织专班、本着宁重勿漏的原则,逐单位、逐社区、逐栋建(构)筑物开展网格化排查。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违法违规擅自改变建(构)筑使用性质的隐患单位,要按照逐户登记、一户一表的要求,认真填写《“三合一”等火灾隐患场所排查登记表》,由检查工作带队领导、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多合一”及违法违规擅自改变建(构)筑物使用性质的火灾隐患场所,由公安消防部门会同各主管部门,一律责令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久拖不改的,一律予以强制关停查封,并断水断电确保消防安全。对重大火灾隐患,由管委会实行挂牌督办。对私拆封条、阻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由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整改期限案内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整改完毕,或符合关停条件但由于其他原因暂不能关停的,除由隐患单位依法申报延长整改期限外,由其负责人与监督整改的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承诺在继续经营期间确保消防安全。
在同一单位、场所存在多种违法违规问题需综合治理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成整治工作合力。各排查主责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组织排查、检查督导、监督整改、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职责。公安分局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85398250),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据悉,此次“三合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已于8月下旬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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