沌口之声

查看:1911 回复:0 发表于 2011-11-12 23:18
发表于 2011-11-12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内容来源于沌口之声:zhuankou.com

粉店老板收3元现金被罚5000元 [复制链接]

在“户部巷”就餐必须先在收银台购买现金卡才能刷卡购买食物,吃完后又要到收银台办理退卡手续,这是武汉不少市民感受到的“超市式收银”。可大家不知道的是,这一现象是靠一条极为严格的收现给予重罚的“军规”锻造出来的。“户部巷”沌口分店的加盟商户王涛对此提出了质疑,昨天,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投诉│


因为7月中旬违规收了顾客的3元钱现金,这一幕被武汉户部巷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户部巷公司”)安设在店内的监控录像拍了下来,户部巷公司据此扣罚商户王涛5000元。近日,王涛找到记者投诉此事:“加盟户部巷公司以后,我们夫妻二人加起来每月只有2500元的收入,这个5000元扣罚相当于我们夫妻俩白干了两个月,我实在受不了!”


│调查│


户部巷称重罚是为了方便管理


昨天下午,户部巷公司总经理王培俊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王涛所述基本属实,但该公司是根据与王涛签订的加盟合同所作的处罚,这一处罚是最低限额。扣罚5000元前已向王涛下达了书面通知,财务通知王涛签字确认但被其拒绝。


为什么禁止商户收取现金?王培俊说,其目的有二:一是为了清洁卫生,如果允许商户收取现金、找换零钱,就会导致商户的双手被钱币上的细菌污染,从而给食客带来健康隐患;二是方便管理,该公司统一收取营业款,既减轻商户的收款负担,又能统一管理,而且该公司每半月按营业款的83%向商户发放收入,其余17%由公司提留用于支付房租和经营管理。


昨天采访中,记者见到,食客在各商户都是刷卡消费,没有发现收现金的现象。有食客表示,商户收现金不太卫生,也有食客说买卡“不太方便”,尤其是即买即走的时候。


│说法│


扣罚5000元是“霸王条款”?


记者看到,今年6月28日,王涛与户部巷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在该公司沌口分店经营肥佬酸辣粉。该合同为格式条款,其中第17条规定,加盟商户的每笔营业款均由户部巷公司统一收取,(加盟商户)擅自收款或截留销售收入或业务移至户部巷公司卖场外进行,将视为严重违约;第22条“违约责任”中第5项规定,加盟商户违反第17条规定,加盟商户除补足截留销售款外,并承担不低于5000元的违约责任,而且户部巷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对此,王涛表示“完全是霸王条款,连个改错机会也不给我,我拒绝在扣罚通知上签字。”


几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户部巷加盟商户称,他们也觉得这样扣罚商户“很过分”,但只敢私下表示不满。


户部巷公司总经理王培俊说,因为商户违规收取3元钱现金就重罚5000元,是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的,但确实“不太近人情”,将考虑对王涛作出其他补偿,并向所有商户征询修改意见,可考虑设置“首次犯规轻罚或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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