沌口之声

查看:1020 回复:0 发表于 2012-5-5 22:48
发表于 2012-5-5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内容来源于沌口之声:zhuankou.com

库管员纵火烧了仓库 [复制链接]

汉阳区洲头辖区内一个文具仓库起火,烧毁了价值40多万元的货物。起初,火灾被认定为电线老化引发,但警方在对火场周边进行调查时发现诸多疑点,经深入侦查,发现这是一起被人精心策划的纵火案,而“导演”正是保管员郑某。    郑某今年29岁,广东汕头人,他是当地一家文具公司外派到武汉的职员,负责该公司在武汉的仓库保管和发货工作。
    4月25日,郑某接到公司总部通知,称公司将派人前来对武汉的库存进行例行核查。不料,4月26日晚11点多钟,该公司的仓库突然失火烧毁了价值40多万元的货物。
    初步调查发现,火灾可能因电线老化引发,郑某作为仓库保管员玩忽职守,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火灾发生后,该公司总部负责人杨某从汕头赶来,查看火场发现,仓库内不少没烧尽的包装箱里只有一半的文具。
    正被拘留的郑某接受警方讯问时,承认自己将76件文具私下低价转卖未入账,8万多元赃款被其赌博挥霍。为掩人耳目,他弄来76只空箱子,每个箱子装半箱文具试图蒙混过关。但他多次强调,火灾发生当晚他并不在仓库里。
    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供述再度引起警方怀疑,警方走访和郑某有过接触的人了解到:火灾发生一周前郑某曾托人买过2升汽油。经仔细搜查,警方在仓库背后的垃圾桶内发现一个白色油壶。郑某看到油壶傻了眼,供述了自己纵火的事实。
    郑某供述,由于赌博,月薪根本不够用,他多次将仓库内文具低价倒卖,亏空近10万担心被公司核查发现,便想到纵火毁灭证据。他纵火后绕小路避开仓库摄像头,并迅速打车赶到利济南路的公司销售部,再和同事一道闻讯折回“救火”。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郑某的行为已构成纵火罪,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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