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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7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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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源于沌口之声:zhuankou.com
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决定对七个严重违法广告药械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本次被暂停销售的药械为:清肺十八味丸、沙参止咳汤散(生产企业: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普兰特虫草清肺胶囊(生产企业: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参黄养阴胶囊(生产企业:吉林省中鼎药业公司)、除障则海甫片(生产企业: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超强辐射治疗器(生产企业:青岛伍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远红外关节痛消贴(生产企业: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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