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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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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源于沌口之声:zhuankou.com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将潮海公寓9号楼(食堂综合楼)向社会出租,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租房屋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学路2号,本房屋共两层总面积5831㎡,其中第一层2837㎡ ,第二层2994㎡。
二、本房屋出租年限初次订为3年,房屋租金逐年递增1元(投标信息表中的租金均不含垃圾0.5元\㎡\月清运费),合同期满由双方协商续签合同年限。
三、招租条件为中国境内各企事业单位和有完全民事权力的自然人,经营项目不得从事有毒有害有噪音等高危行业。
四、本房屋可分层、分区出租。
五、2013年6月28日集中评标,以租金报价最高租赁面积最大者为中标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中标人则进行经营项目评判确定中标人。
六、中标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向房屋出租方支付全年房屋租金和垃圾清运费及押金。
七、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三产业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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