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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3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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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源于沌口之声:zhuankou.co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武汉体育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全国跳水冠军赛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跳水预选赛将于3月28日至4月2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和仲裁
(一)点名裁判员
裁 判 长:耿 涛(山东)
副裁判长:陈安平(山西)、万胜红(湖北)、饶 琅(重庆)
裁 判 员:梅跃跃(北京)、王克楠(河北)、史美琴(上海)
刘 战(江苏)、林育毅(福建)、胡 斌(江西)
李妍婷(湖北)、陈 菁(湖南)、刘 超(广东)
吴浩涛(广西)、蒋全新(重庆)、邓 平(四川)
王 璇(陕西)
计 算 机:王耀南(山东)、李 超(山东)、赵 军(山东)
侯德文(山东)
播 音 员:刘 红(江苏)、吴 佳(广东)
上述点名裁判员不占原单位名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军以及其他经游泳中心许可的单位可选派1名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评分裁判员。
(二)仲裁委员会
主 任:周继红(游泳中心)
委 员:李 军(游泳中心)、马剑平(湖北)
二、工作人员
付玉超(游泳中心)、杨 柳(游泳中心)
三、调研人员:
张忠秋(体科所)、史惠国(上海)、黎劲红(广东)
四、晋升国家级裁判员考试
(一)负责人:陈安平
(二)报名条件
1、参加过2012年晋升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并获得合格证书者。
2、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参加过两次全国正式比赛(不包括本次比赛)的评分裁判工作。
3、获得一级裁判员3年以上的裁判员。
4、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军以及其他经游泳中心许可的单位于赛前20天(3月8日前)向我中心书面报名。
5、凡参加者需携带本人一级裁判员证书和规程中规定的裁判用品及服装并需全程参加赛事裁判活动。
五、经费
(一)上述点名人员(参加裁判员晋升考试人员除外)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或高铁二等座票的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二)非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另行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300元收取;只参加晋升国家级裁判员考试的裁判员一切费用自理,按每人每天300元收取;
(三)符合规程规定的运动员、领队、医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须交纳食宿费,按每人每天80元收取伙食费(含管理费)和每人每天30元收取住宿费。
(四)超编官员的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300元收取。
六、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须于3月10日24:00之前,登陆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预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项(网址csbm2013.com)。3月11日00:00以后将不得进行人员增减,报名报项停止。3月10日24:00之前的报名和报项数据将导入我中心的网络报名系统。3月18日00:00起,各参赛队可登录我中心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比赛动作。
联系人:付玉超,电话、传真:010-67170586。
(二)请全体参赛人员认真填写“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见附件),并于2013年3月12日前报组委会,逾期自行解决。由于本次赛事结束时间正值清明节前期客运高峰,请各参赛队争取提前预订返程车票。
联系人:尹泓 13307123299 传真:027-68840521
邮箱:lincarrey@163.com
(三)请全体参赛人员于2013年3月20日前告知抵达武汉的日期、车次以便安排接站。
联系人:尹泓 13307123299 传真:027-68840521
(四)报到地点
1、裁判员酒店:
武汉沌口长江大酒店
2、运动队酒店:
武汉喜瑞得大酒店
武汉铁桥建国大酒店
武汉时尚旅酒店沌口店
接待联系人:尹泓 13307123299 传真:027-68840521
(五)请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计算机人员于2013年3月24日报到,裁判员、播音员及参加裁判员晋升考试的人员于3月25日报到,各参赛队于3月26日报到,调研人员于3月27日报到。
七、其它
(一)此次全运会预选赛个人全能采用全运会比赛办法,请各参赛队注意研究比赛规程。
(二)因报名报项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全运会报名系统,并由各代表团进行填报,请各队注意时间点,提醒本代表团报名工作人员按照时间规定做好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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