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埠屯电脑“转型”销售问题在武汉出现已经有三个年头,已成久治不愈的“顽症”。“你找物价、工商我们也不怕”、“你去投诉撒”……在笔记本电脑销售投诉记录中,经常能看到消费者转述的类似“嚣张”说法,这些说法来自笔记本电脑经销商和业务员。他们无所顾忌地“转型”、下“连环套”销售电脑的底气在哪里?他们为何能“不怕投诉”?近日,记者调查采访了销售人员、市场管理方、工商、专家等,试图找到问题的症结和解决办法。
销售员:用障眼法“张冠李戴”签下正规合同 彭宁(化名)是广埠屯南极电脑广场一名销售员,昨日,在一位中间人的游说下,他“勉为其难”地向记者介绍了自己成功“销售”一台电脑的过程。
去年圣诞节前一天,他接待了中南财大一名女生。女生事先看好了某品牌M490型号的笔记本电脑,彭宁以有学生证可以参加圣诞节优惠,诱惑女生先刷卡支付了3450元。
但彭宁的目的并未达到,他希望女生能购买自己心目中的“理想款”。“看样子我们挺投缘的,我跟你推荐一款X战警系列电脑,价格和M490型号是一样的。”彭宁的“好意”被女生当场拒绝了。
“有时为了能拿到高额提成,我们是不择手段的。”在销售确认单上签字时,彭宁拿出一张事先准备好的确认单,用手挡住上面的产品编号和品牌型号。“她签完字后我就将确认单拿走了,说是去给她装系统。”
女生回校后发现,电脑并不是自己要购买的型号,而是市场价格在2300元左右的同一品牌的G475型号。女生找彭宁理论时,他说:“工商局、物价局来查也不怕,你是签了合同自愿购买的,白纸黑字,型号、价格上面写得一清二楚,除非你有证据。”在彭宁和同事的吓唬下,女生最终离去。 彭宁透露,因为在签合同时用了“张冠李戴”的障眼法,因此合同显示就是消费者购买的型号,即使其因此去投诉,工商部门也不能轻易认定这是欺诈行为。 昨日,记者联系上这位姓汤的女生,她说,自己后来将这款G475电脑以1700元的低价卖了,到一家正规电器商场买了一台M490电脑,“直接交款、开票、提货,没人劝我改买其他型号。” 工商:“议价+合同”致难取证 洪山工商有关人士介绍,首先电脑城的商家并不是按标价结算。在正常的消费中,不同消费者购买同一件商品价格也大多不同,也就是所谓的“议价生意”。工商部门处理投诉时,商家往往以此辩解。 其次,在经过整顿规范后,目前电脑销售的合同、票据等都比较齐全,票据上的型号和消费者拿到的型号是对应的。消费者在购机时,往往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票据上签字确认,商家因此辩解称消费者是认可的。 该人士透露,执法人员也曾尝试过暗访,但暗访中并未发现“转型”和下“连环套”销售的情况。因为销售员的这种手法,往往针对特定对象,比如大一新生等。这些消费者电脑知识缺乏,社会经验也不足。 市场管理方:保证金制度作用有限 销售员肆无忌惮“转型”和下“连环套”销售,经销商睁只眼闭只眼,市场管理方是何态度? 昨日,广埠屯赛博数码广场店长王政表示,对于业务员和商家的这种非法销售形式,卖场是严格禁止的。以赛博广场为例,经销商要进场销售,除了要签订租赁协议外,还得签署经营管理合同,并交纳几千至两万元不等的保证金,“合同终止经销商撤场了,保证金仍要暂扣365天,若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可以直接用质量保证金赔付消费者,且保留向经销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据了解,广埠屯其他几家大型电脑卖场大多采取的是类似保证金制度。“一年保证金顶多2万元,一个店一天‘转型’销售二三十台电脑就赚回来了。”一位市场人士坦承,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些措施在经销商对利益的追逐面前都显得较“单薄”。 不过,经销商在经营活动中出现质量问题、违法行为问题时,仍有可能被市场管理方扣分处罚。据王政介绍,去年9月左右,武汉某大型电脑销售连锁机构因投诉量大,损害了大量消费者的权益,影响了赛博数码广场的声誉,被最终清退出场。王政的这一说法得到洪山广埠屯工商所的证实。 专家观点 建黑名单清退“黑心”商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乔新生教授认为,武汉市广埠屯电脑城“恶名”远扬,其主要原因在于现行的多头管理制度。例如,价格问题属于物价部门管理,而市场消费的侵权问题则属于工商部门管理。一些销售商就是利用管理上的漏洞,偷换概念,提高价格,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电脑城内,不同的销售商隶属于不同的公司,整体上相当于“一盘散沙”,有无可能成立电脑销售行业协会,让行业从内部进行自律? 对此,乔新生认为,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现在我国电脑市场的价格及配件的价格,早已完全透明化,只要严格按照我国价格法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那么就可以解决电脑城存在的许多问题。” 他还建议,武汉市工商部门应当安排专人驻点电脑城,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如果销售商不解决消费者提出的问题,立即停业整顿,并进行严厉的处罚,根据投诉记录和调查的结果,建立黑名单制度,联合市场清退投诉量多的公司。 湖北予智律师事务所首席代表张伟则建议,除了有关部门的管理,消费者也要加强消费维权意识,可在感觉有欺诈嫌疑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手段保留证据,在被欺诈时积极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依据《消法》要求“退一赔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