沌口之声

查看:1375 回复:0 发表于 2013-2-2 11:35
发表于 2013-2-2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内容来源于沌口之声:zhuankou.com

广西一女子带“新欢”到法庭逼丈夫离婚 [复制链接]

广西河池市一女子为与丈夫离婚,带着新认识的男朋友到法庭上与丈夫对簿公堂,丈夫万般无奈之下与妻子协议离婚。在法院的调


解下,女子杨某与丈夫赵某自愿离婚,婚生女儿由赵某抚养。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法院1日介绍,2005年,年仅17岁的河北籍女子杨某在广州打工时与赵某相认,两人认识两个月即同


居生活。2006年生育一女儿。2009年3月23日,双方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民政部门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婚后,杨某到赵某家生活,期间,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破裂。2010年2月,杨某离开赵某,双方不再联


系。2012年12月,杨某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女儿则由赵某抚养。



  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进行庭前调解。调解当天,杨某带着新认识的男朋友来到法院,称婚后到赵某家之后,发现赵某家庭


异常困难,共同生活期间,还经常争吵,坚决要求离婚。起初,赵某不同意离婚,但看到杨某与“新欢”手挽手卿卿我我,一


副恩恩爱爱的样子,遂自愿与妻子达成离婚协议。本文摘自于:www.yuebomusic.com皇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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