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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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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源于沌口之声:zhuankou.com
死者易璐的父母在接受记者采访。易璐被害时26岁,结婚5个月,经营一家铁合金厂。曾经在甘肃酒泉某部服役。 吴奇勇 摄
易璐的父亲易德建隔一段时间就会来殡仪馆看看,他的儿子就沉睡在这间库房的3号冰柜里。 吴奇勇 摄
中新网荆门1月10日电(吴奇勇 毛亚运)2011年6月21日,湖北省钟祥市一KTV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件,一男子在上楼时多看了一眼被追打,同伴在解救时被杀害。2012年12月18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故意伤害案主犯罗某被判处15年。为讨公道,死者易璐的母亲将儿子遗体冰冻近两年。
记者10日从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已经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检方起诉书说,2011年6月21日晚,被告人罗某、方某、李某、胡某、魏某、黄某、周某7人酒后到湖北省钟祥市城区“凤舞九天KTV”消费。23时许,同在“凤舞九天KTV”309包厢消费的刘某、欧某、等3人经过二楼卡座时,刘某朝卡座内看了一眼,正在卡座内的李某等人将刘打倒在地,欧某跑到三楼包厢说在打架,包厢里的易璐便随同欧某赶到二楼,罗某在与易璐互相扭打时用随身携带单刃折叠刀将易璐腹部捅伤,后又将欧某的腰部捅伤。易璐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易璐当时身上七处受伤,其中腹部被用匕首刺开,肠子流了出来。法医鉴定胃大弯处有一3CM的裂创,横结肠系膜有一裂创,右侧腹膜后大血肿,在十二指肠幽门处有一长5CM的裂创,在下腔静脉中段有一纵行长2CM的裂创。
北京万腾律师事务所段长寅律师认为,易璐是在制止手持匕首正在伤害自己同伴的凶犯罗某,被罗某残忍杀害。李某一伙是有前科劣迹的一股恶势力。案发时带有匕首、砍刀等凶器。一群普通人去歌厅玩,有必要多人带凶器吗?
记者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上看见,被告人罗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李某、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其他两人被判3年以下徒刑,另两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1月8日,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相关检察官接受了记者采访,对该案定性为故意伤害作出了说明。该案定性为故意伤害是因为法医鉴定有“一刀可以导致以上疮口”。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作出定性。同时,检察院也认为该案量刑畸轻。目前,已经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1月9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办该案的一法官接受采访时说:“该案量刑正常,法院在量刑时有个平衡度,因为被告方赔偿了原告30万元取得了谅解,所以从轻度大些。”记者在法院没有看见取得谅解的相关文书。
死者母亲刘瑞荣对记者说,李某、罗某因为刘某路过看了其一眼,便在闹市区持刀伤人,在遭到制止时,便残忍的杀害了易璐,杀人后还拍着易璐脸问服不服,其罪行极其严重,态度嚣张。易璐父亲易德建告诉记者,当初调解时并没有就刑事部分达成谅解,赔偿30万也仅是根据易璐办厂一年收入赔偿的。他们表示,将孩子遗体冰冻近两年,就是想还孩子一个公道,法院公正的判决之时将是孩子入土为安时。
目前,易璐遗体仍然冰冻保存在钟祥市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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