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介绍称,当天上午10时许,他到局长办公室商量工作,谈及去年一笔未报销的接待费用,被局长陈某蛮横拒绝,继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陈某操起茶几上的一个电水壶,朝朱某头部挥来,朱某迅速避让,还是被水壶划伤。
事后,局长陈某承认称确有此事。他说,冲突中,朱某先后砸坏了自己的茶杯和茶几,且冲突中自己手部骨折。
昨日,该县对此作出处理:由县委领导会同纪委、组织部门对陈、朱二人进行诫免谈话;对陈、朱二人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陈、朱二人向县委写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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