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打黑,坚决支持。唯提请注意:
一、打黑如果运动化,极易扩大化。届时检法人力不济,诉讼法期间有限,很容易突破法律,沦为黑打。
二,政法部门借打黑之名,侵夺合法民财,消灭异已,各地屡现。请您尤其警惕,防患未然。重庆之辙,万勿复蹈。请大家转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