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接踵至,众商家已策划出众多的营销、促销活动,销售大战硝烟弥漫、一触即发。昨日,省消委会发布2012年第1号消费警示,提醒市民理性消费,以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一是慎重选择消费场所。尽量选择规模大,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的商家。购物不要只贪图便宜,不要在无证照的门店,甚至流动的摊位上消费。
二是理性对待促销宣传。“只有买错,没有卖错”,促销活动非常诱人,但消费者参与打折、返券、有奖销售、购物抽奖等促销活动时,对宣传内容应认真阅读、理性分析,不要被夸大其词的广告信息所忽悠,要保持平常心态,以免产生消费冲动。
三是理性购买过季节、处理和打折商品。要详细了解商品保质期,查看商品的相关情况等。
四是索要并保留购物凭证。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购物凭证是维权的第一要件。对经营者的口头承诺,也要求其以书面形式标明。受到侵害及时拨打12315。
五是关注食品安全,谨防祸从口入。购食品先查外观,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对感官不自然、色彩不正常、气味异常的不要购买。其次要仔细查看外包装上所标注的成分、含量、保质期、厂址、厂名、合格证,不要购买“三无”产品。
六是公共场所消费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有些场所服务保障不完善,消费者可能会出现财物丢失、人身受到伤害等,注意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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