沌口之声
标题:
男子姐弟恋被甩 刺死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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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冰冷太阳
时间:
2012-5-9 11:38
标题:
男子姐弟恋被甩 刺死女友
通过打牌结识,进而相恋,且同居三个月的“姐弟恋”,因女方突然不理男友,引发了一场悲剧:两人在街上偶遇,为讨说法,男子何某一气之下竟将女友刺死。因涉嫌故意伤害,何某昨日(7日)在武汉市中院受审,此案让人感叹。
案情回放:无端被甩 持刀“讨说法”
今年30岁的何某,是阳新人,1995年到汉打工至今。
2011年8月,一次打牌,何某结识了比自己大7岁左右的小梅(化名)。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并住到了一起。
可3个月后,小梅突然“消失”了,何某打电话、发短信,都没有回音。何某感到很郁闷,试图找小梅讨个说法。
就在四处找人无果时,2011年11月20日23时许,何某赴约去打麻将,当其行至常青五路39号附近时,恰巧碰到小梅在路边准备乘坐出租车。何某立即上前拦阻:“你找个地方,跟我把话说清楚!”然而,小梅却称“我报了警的”。
想到自己平时对小梅不错,她居然还报警,何某感到非常气愤。一气之下,何某持随身携带的刀刺向小梅……
预感大事不妙,何某迅速逃离现场。事后,小梅被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4天后,何某在阳新老家,被警方抓获归案。
据查,何某曾于2008年被江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庭审直击:面对指控 男子表情木然
昨日的庭审现场,记者看到,何某个子不高、面容清瘦,整个庭审中表情木然。
何某的辩护律师称,两人相处期间的费用都由何某承担,且何某曾给了小梅4万元,两人偶遇时何某并不是想故意伤人,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对此,公诉人反驳,两人生活中的花销费用,均是片面之词,没有证据;何某随身带刀具,主观恶性上区别于其他一般的情感纠纷,不属于过失犯罪。
最后,公诉人建议判处何某无期及以上徒刑。
法庭未当庭宣判。
检察官说法
合理合法的方式排解婚恋困扰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近几年以来,婚恋纠纷引发的恶性杀人案件不在少数,且暴力程度高,作案手段恶劣,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广泛重视。
在生活中,市民如果遇到婚恋困扰时,应该寻求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排除困扰。当发觉对方情绪异常,出现暴力倾向时,应当尽量避免与对方继续争执和纠缠,寻求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而当感到自己情绪焦虑时,应该及时通过与亲朋谈话、心理咨询等方式排解不良情绪,以免一时冲动触犯法律,酿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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