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队分成三个小组,对照《武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卫生安全基本条件》的要求,对每户小作坊健康证、生产场所环境、食品添加剂标准、生产设施与设备安全、生产卫生管理等逐一检查,并记录备案。
检查发现,这1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均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并存在无健康证上岗、生产场所环境简陋和卫生不达标等问题。联合执法队员当即对业主进行整改指导,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于30日内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将严格依法处理。
联合执法队还在菜场和每户作坊内张贴了《致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业主的公开信》,要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业主遵守诚信,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