沌口之声

标题: 苏州交警支队 [打印本页]

作者: 刚刚    时间: 2013-1-12 21:04
标题: 苏州交警支队
本来无论是这里还是现实中的盲人斑马线的争论都已告一段落,也该结束这话题了,可今天不经意的看见江苏城市频道播放的关于苏州盲人斑马线的一则新闻,气就不打一出来,用苏州话讲就是“傲卵”,其中就是片子旁白:记者询问有关盲人斑马线建了拆是不是浪费纳税人的钱了,和建设前是否征求过居民的意见时,镜头中的交警支队负责人,屏幕上的字幕是:苏州交警支队:张钧。(在苏州交警网上的新闻显示张钧是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钧回答说:我们在设置盲人斑马线时也听取了附近居民的意见,也征得了居民的谅解,只是居民没想到机动车司机还是以正常速度过斑马线以至发出的噪声影响了居民休息。


这是什么话?什么叫居民没想到机动车司机会以正常速度过斑马线?居民没想到你们交警支队不该想到吗?交通方面你们是专业的,盲人斑马线本就是从来没有过的,居民怎知装上后车子压过会是什么后果会影响休息?假如要在那装减速驳我想那的居民一定就不会谅解了,一定会反对的,因为现在没见过减速驳的人还真不多见,减速驳在车辆压过时会发出噪声大家也都是知道的,盲人斑马线本就是苏州交警支队玩的花活,居民怎知车辆压过是什么影响?

还有什么居民们没想到司机以正常速度通过,什么叫正常速度通过?这话要放在居民嘴里说出来那也情由可原,因为居民们或许不情楚很多情况,你交警支队难道也不清楚?大的不说,就说苏州古城区一天交警要开多少张交通违法处罚单?一个月要开多少张?交警支队不知道吗?现实的交通情况你们不知道?别说夜深人静没人的斑马线了,就是白天斑马线上机动车又有多少是以十到二十的速度过的?

再者什么叫正常速度?你倒是说说通过斑马线该用多少速度?难道夜深人静时在司机的双眼视角中都观察不到有人要过马路的情况下,机动车都要以十到二十码的速都通过斑马线?是不是要以十到二十的速度过斑马线?只要你说出来,我就照做,前题是你的说法有法律依据。

不是居民们的不是就是机动车司机的错,就是你们交警支队没错?难道苏州交警支队堂堂一执法部门连承认错误的勇气都没有?错了就错了,还推三推四,有功就都是你们的,有错就都是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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