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元先进不小心存进捡来的银行卡
捡来一张银行卡放在家中,一不留神误存入1.2万元。昨日,租住在洪山下高王村的刘吉和、库宝珍夫妇向本报求助,他们赶往卡主所在的浠水县,也未联系上卡的主人,致使“巨款”无法追回。据刘吉和介绍,他们夫妻来自武穴,他在沌口做家装,妻子在洪山一超市做保洁员,女儿在武汉上大学。受沌口装修房东的委托,刘吉和预领了1.2万元的装修人工费,11月15日清晨让妻子将这笔钱存入银行。
15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库宝珍下班后来到某银行洪山体育馆支行,在自动存取款机上存款,并领得一张回条。库宝珍这才发现,回条上的户名和银行卡的背面,均显示户主为周某。
库宝珍马上给丈夫打电话,刘吉和称户主应是他本人,不可能是周某。由于此前同一家银行的卡曾在女儿手中,刘吉和与女儿联系后,证实自己的银行卡还在女儿手中。库宝珍这才如梦初醒,几周前她做卫生时,捡到一个女士钱包,交到失物招领处也无人认领,遂将银行卡带回了家。“我以为女儿上周末回家时,将银行卡放在了家中!”库宝珍后悔不迭地说,只怪自己一时疏忽,将1.2万元存入捡来的银行卡中。
随后,记者与刘吉和一起来到该银行洪山体育馆支行。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库宝珍的确误存到了他人的银行卡,该卡开户行在武昌民主路。于是,刘吉和来到该卡的开户行。经查询,卡主姓名叫周维,家住浠水县洗马镇官塘角村三组。
本月21日,刘吉和专程赶至周维的老家,当地一乡亲带他到了周维家门口,可是周维已到福州去了,周维的父母到大连去了,他的叔叔也不在家,在家的叔伯也不知周维的联系方式。
无奈之下,刘吉和空手而归。刘吉和告诉记者,他是一个装修队的牵头人,这笔款追不回来,工人都没工资发。
记者昨从银行了解到,这笔1.2万元的存款,目前已经被银行冻结,刘吉和与周维均不能取出。律师表示,要是能找到周维,可以一起到银行取出这笔款;万一找不到周维,刘吉和只有打一场官司,银行凭法院判决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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