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赖 发表于 2012-2-9 23:44

男子赴伊拉克打工砸断手指 用工单位拒绝赔偿

应城市男子受雇远赴伊拉克打工,刚干上一个月就在工地被钻机砸断手指,被迫回国治疗,但谈到工伤赔偿时用人单位却以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前日,这一起赴外劳务官司由硚口区劳动仲裁部门开庭。  42岁的丁师傅是应城人。他告诉记者,去年7月听说武汉某工程公司可以派工去伊拉克,月薪1万元,于是经熟人介绍应聘到该公司,7月2日就被安排出国,到伊拉克后被安排在巴格达一大型发电站做钻机工作。但工作不到1个月,右手拇指被钻杆砸中,致手指末节骨折、神经坏死。
  8月中旬,丁师傅应公司要求回到武汉,“公司起初还不答应让我治疗,直到10月底,才安排我进武汉市骨科医院做手术。”几经协调,公司共支付1万余元医疗费,但丁提出工伤索赔时却遭拒绝,公司否认与他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去年12月,丁师傅只好向硚口区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
  开庭时,公司方坚决不承认劳动关系,但表示可适度协调赔偿。该公司孙总在开庭后则对记者称,公司并不想否认与丁的劳动关系,“主要是赔偿金数额难达成一致,只好由仲裁、司法机关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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