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可在鄂申办个体工商户
今年起,台湾居民可在我省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透露了这一信息。 意见规定,将放宽台商来鄂投资的市场准入门槛,按“非禁即准、非限即许”原则,除法律、法规或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外,向台商投资企业全面开放,省内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设限。 具体措施包括:放宽台商以自然人身份作为投资者主体资格的审核条件;放宽台商投资企业出资方式;放宽出资到位期限;放宽投资企业经营范围;简化台商投资连锁经营门店登记程序;放宽台商投资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允许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 根据意见,我省支持台资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对在我省创建,并获批为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品牌价值500强的台资企业,省政府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