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发表于 2012-1-26 22:40

除夕夜强拆

除夕夜(1月22日),深圳龙岗布吉综合市场遭遇突袭式强拆、拆迁承包商雇佣500余人围住市场,燃放爆竹掩盖违法强拆。三层楼高的市场被挖塌一部分,一些商铺物品埋进废墟。深圳龙岗警方闻讯派出100多名警员阻止,却被强拆人员包围,后者凭借人数优势及手持的砍刀等刀械,与赶来的200余商户发生冲突。警方被迫继续增派警力,调动约300名警力携带防暴装甲车在内的防暴装置才将现场控制。1月24日,警方以涉嫌毁坏他人财物为名,刑拘强拆方7人。(1月24日、25日《南方都市报》)
此次强拆,起因是布吉综合市场的产权纠纷。该市场商户在1990年布吉综合市场建造时曾出资,商户认为这是集资款;但在1998年后掌管该市场的龙广公司看来,前述款项只是预付款,已逐月抵除租金和管理费。2003年,龙广公司与香港邦兆合作成立深圳邦兆房地产公司运营布吉综合市场项目。新公司2011年9月发布公告称,布吉综合市场属该公司合法产权,租赁到期收回自用,要求商户10月底前搬离。商户们称,从未与邦兆公司签订任何租赁合同,拒绝搬离。随后,深圳龙岗区、布吉街道介入协调,要求深圳邦兆公司不得在未与商户达成一致并获得合法程序授权情况下,单方面启动拆迁改造行为。
面对布吉综合市场的产权纠葛,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当然需要在法治公正前提下,予以协调处理。产权纠葛看上去扑朔迷离、相关两方各执一词,但真正界定清楚未必困难:首先,商户所称的集资款、龙光公司所称的预付费,究竟是什么样的性质,一方面需要鉴定两方提供的凭证,另一方面则应由政府调取该项目相关审批立项档案,在透明公开的情况下确认。
其次,布吉综合市场商户每月缴纳的费用,是仅仅只有管理费,还是手续齐备、名称清楚、收费合法的租金+管理费,这不难弄清,如果是前一种情况,那么商户因参与集资获得市场部分产权的事实就很清楚;反之,如若租金长期明确存在,那就谈不上商户拥有市场产权。
第三,深圳邦兆公司获整体转让布吉综合市场证照手续是否齐全、资质是否成立,按照广东省国资委2005年答复商户代表时的说法,该市场属于“个体集合型资产”,那么,转让是否合法,等等——这些问题,深圳市、龙岗区应当及早明确披露,而不是实际执行中那样,压下不提,任由企业和商户矛盾积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布吉综合市场项目出现各方皆不愿意看到的强拆,恰恰是深圳市、龙岗区官方消极作为所导致的,应有负责官员和部门为此事负责。
当然,不论怎么说,当地方政府明确提出禁止企业单方面启动拆迁改造的要求后,后者置若罔闻,拨付数百万元聘请公司启动强拆,本身就已经触犯了法律。当事的深圳邦兆公司应当担负拆迁承包人突袭式拆迁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应向商户等方面做出的赔偿,并承担政府处罚。深圳市、龙岗区必须严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政令搞强拆的深圳邦兆公司,不容许其将赔偿等责任推卸给很可能没有偿付能力的拆迁承包人,取消这家公司及其管理层在深圳辖区内承接开发业务的资质,以儆效尤。与之同时,深圳市及该市各区还应彻查辖区内存在产权纠葛风险、有可能引发类似强拆冲突的项目,依法从快、透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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