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发表于 2012-1-16 22:11

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

价格一路飙升的茅台酒已经超出寻常百姓的承受范围,客观上沦为变相的奢侈品。   正在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上海市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
  “虽然茅台从没有承认自己是奢侈品,但在价格的疯涨上具备了奢侈品的‘基因’,喝茅台越来越被视为‘身份’和‘品位’的象征,老百姓已经将其视为当然的奢侈品,这次被排进胡润奢侈品排行榜,也是一种旁注。”上海市人大代表慎海雄说,“对此种畸形现象,有必要断喝一声。”
  去年底,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
  上海市人大代表顾晓敏、尹明华等人士认为,虽然目前条例对什么是“奢侈品”还没有细化的认定标准,但如果一瓶市价两千多元的茅台酒还不算“奢侈品”的话,那显然无法说服民众。在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上海不妨以实际行动先带个头。
  人大代表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产品定价和市场定位政府不便干预,但政府可以干预的是:禁止以财政资金满足个别人群的奢侈欲望,杜绝国币公帑的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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