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发表于 2012-5-9 20:03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与汉阳区检察院结对共建

    日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关于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制度的规定,与汉阳区检察院签订《结对共建协议》,正式结为基层检察院共建单位,建立结对共建、经验互学、信息互能、成果共享、人才共育的互动机制,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据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家爽介绍,汉阳区检察院近年来先后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一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武汉市委授予五年一度“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曾三次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向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先后涌现出“湖北省劳动模范”、“湖北省三八红旗手”等先进典型,是全国检察战线上的一面旗帜。“近水楼台先得月”,通过与汉阳区院结对共建,将极大地提升开发区检察院的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的速度。该院将充分借鉴汉阳区检察院学习型创建和文化育检方面的优势,努力争取在较短的时间里,全面提高开发区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据悉,开发区检察院将与汉阳区检察院全面加强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察文化、科学管理机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交流;汉阳区检察院拟将已投入使用的办公软件无偿交予开发区检察院进行信息传递与共享,实现网上公文处理等办公自动化应用;两院将整合力量加大对开发区与汉阳区共建区的预防职务犯罪和各类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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