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爱不成便毁她的容
一个原本清秀靓丽的花季少女,竟因拒绝同校男生的求爱而惨遭毁容之祸,人们谴责肇事者、同情受害人,要求司法部门严惩凶犯、伸张正义完全在情理之中。就施暴者陶汝坤而言,十七岁不算小,应当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及其犯罪的性质具有清醒的认知。但缘何却不顾一切地恶意实施?这起荒唐而残暴的案件不只涉及到法律问题,背后折射的社会现象也不容忽视。首先,“惟我独尊”的畸形心态亟待矫正。对独生子女而言,长期众星捧月般的溺爱,早已让很多孩子形成了处处“以我为核心”、凡事有求必应的虚荣与任性,耐错能力的缺失与对“遭拒”的不适导致了他们人格的缺陷。在陶汝坤看来,既然“看上”了女同学,她就必须无条件接受“求爱”,更何况其自有“官二代”的优越感。这其中既有家庭教育不当的原因,更有社会环境的影响。尽管陶父通过微博表达了反省,但他以“取保候审”作为继续向受害人支付医疗费附加条件的作法本身,就是家教不当的佐证和缺乏“承担责任”诚意的表现。
其次,“恶意报复”的扭曲世风贻害少年。从陶汝坤在施暴过程中不停叫嚣“去死吧!”的狂妄行为,人们不难窥测其难以自控的强烈“报复”欲。这不只是“得不到便毁了它”的歇斯底里,更是社会“报复”成风的“低龄化”反映。在现实生活里,无论是面对恶行曝光还是丑行败露,许多当事人往往不是采取直面正视、弃恶从善的正确态度,而是千方百计的掩饰狡辩甚至打击报复,这已成为国人浮躁的重要标志和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社会怪象。因此,培植包容、理性的国人心态,逐步解除“恶意报复”的大众心理机制,无论是匡正世风还是塑造孩子心智,都具有十分紧迫和深远的重要意义。
“毁容”案发生在孩子身上,最需要吃药的还包括家长和社会。欲杜绝此类惨案的发生,不仅需要让肇事者依法付出代价,更需要社会的每一个成员以责任担当和善待他人的理智表现,为浮躁社会“灭火”除恶。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