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LOG 发表于 2012-3-17 18:38

顶起来!

lvcrf 发表于 2012-4-2 06:25

谢谢楼主~~~~~~~

igdcyf 发表于 2012-4-4 06:15

其实我是水蒸气

mukpcymo 发表于 2012-4-7 21:31

我来打酱油的~~!!!!

遗忘所有丶 发表于 2012-4-26 21:06

对于不同的人,对待事情的看法也不同,有的以爱情至上,有的以事业至上,有的以友情至上,有的以亲情至上,不过还是支持楼主这样的选择,毕竟感情这个东西很难转换,不是说喜欢谁就马上可以喜欢。

qifan518518 发表于 2012-4-30 20:12

看不懂 你们是么昂想的,哎,不过满经典

茶水 发表于 2012-5-17 12:34

当物质生活能满足的情况下,精神生活足够庞大往往能升华物质生活

周庆雷 发表于 2012-5-17 21:39

不要被生活困恼

vincent 发表于 2012-5-19 13:27

加油!!听说你结婚了。

笑笑 发表于 2012-6-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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