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山姆会员店占用国博新城D11地块消防通道?

发布于:2024-1-12 15:57 412人参与
汉阳山姆会员店东北角占用原本属于D11北区跟南区之间的消防通道作为机动车的出入口,原本规划北区跟南区之间有一条贯穿整个D11地块的消防通道跟非机动车道,现在被山姆私自占用作为机动车出入口,并且我看到有人在城市留言板上留言反馈山姆会员店东南角地库出入口占用原本规划的公共道路,给的回复是2023年7月份修改规划方案后在D11人员密集的地方进行过公示,我想请问D11地块都没封顶哪来的人员密集处,这个公示是给谁看的,给施工人员看吗?还是应该给与这件事最相关的D11地块全业主看,希望得到回复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 汉阳区 2024-01-12 10:29:53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告如下:接此诉求,我区江堤街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与开发商武汉国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核查:您反映的是国博D11地块一期分为南区两个区,南区为住宅及商业,北区为住宅,该地块2022年3月29日开发商在汉阳区规划局完成规划审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3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根据新建居住、商业项目(国博D11地块)一期山姆消防图审修意见,对该地下室东南角处地下室出入口位置在满足规范要求前提下进行调整。该项目规划验收前,已进行了规划调整工作,并于2023年6月30日至7月9日期间,对上述规划调整内容在D11地块人流密集的道路边,进行为期10天的规划调整批前公示,并对售楼部沙盘根据规划调整内容进行了更新。关于您反映山姆会员店把非机动车道用栅栏拦住,影响行人通行问题。经查:您反映的是南区非机动车道内部道路,并不是区域住宅道路,前期规划在住宅和商业地块中间设置的公共通道,为该地块内部公共通道,不属于城市市政道路。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四十条第五条规定,建筑物退让公共通道距离不少于2米,该项目9号楼满足公共通道退距要求。另该公共通道属于国博D11地块内部公共道路,该用地范围内包含住宅及商业(含山姆会员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条,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容,建筑区划内的公共道路、绿化属用地范围的内业主(含商业)共有,公共通道均有权使用。前期调整规划是原进地下车库道路是紧挨山姆超市,后调整为靠对面小区绿化带(附示意图),且住宅小区还未交付,预计2024年年底交付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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