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一城建项目用地批复!
发布于:2024-1-12 09:36 有101人参与
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蔡甸区2023年度第21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你区《蔡甸区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蔡甸区2023年度第216批次(借箭路道排及配套工程)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蔡政土[2023]3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区军山街军江村、川江村集体农用地1.4291公顷(含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4291公顷。 三、你区接到批复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土地征收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鄂政发[2023]16号),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征收土地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批后实施情况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五、该批次用地经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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