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加快沌口路港湾江城附近商业配套

发布于:2023-5-31 15:05 390人参与
多次反映港湾江城附近没商业体希望尽快规划,可是多次回复说港湾江城一期预留的商业用地开发商不构成土地闲置为由就没下文了,不信你们可以看往期的帖子,我想请问你们规划部门和招商部门是个摆设还是不作为???多次反映后没结果没下文,我们老百姓反映问题是希望你们帮我们想办法解决问题的,而不是一味的为了回复而回复的。这附近小区居民众多,随着旁边小区陆续入住,对商业的需求越来越大,每次跑个永旺万达麻烦得很,恳求领导多为民着想,不要一味的为了回复而回复,不然那这个平台设置的有什么意义?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3-05-31 09:31:42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港湾江城一期商业项目多年一直未动工建设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港湾江城一期商业地块属于武汉晨鸣万兴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取得的P(2013)115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50R2地块内,该地块武汉晨鸣万兴置业有限公司分为A1、A2、A3三期开发建设,目前A1、A3为住宅部分已全部开发建设完成。A2为配套商业现开发建设企业暂未向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相关商业项目的规划建设方案,暂无法明确开发建设企业开工建设时间。根据《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的规定,您所反映的区域实际为P(2013)115号地块的一部分,且该地块已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因此不构成法律定义的土地闲置,暂无法按照闲置土地进行处置。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部门已与该企业多次对接,该企业也表示将尽快进行招商及建设工作,但目前市场较为低迷。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继续与该企业协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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