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一小区物业私改景观玻璃棚,汉阳区房管局要求征集业主意见
发布于:2022-10-2 15:17 有414人参与
近日,四新国博一小区居民投诉该小区物业,称其私自将小区景观玻璃棚改建为电动车充电棚,且在房管局确认违建并要求其停用整改的情况下,依旧宣布要启用。 2022年9月,国博华江府2期物业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12栋前面规划的景观玻璃棚强制改建设为电动车充电停车棚。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所列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三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予以公布,并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七)擅自改变架空层、设备层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规划用途,擅自占用、处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承担法律责任的,由房屋、公安、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城乡规划、园林和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该景观玻璃棚离楼栋最近距离不到3米,却集中建设充电桩80多处,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集中建设紧邻楼栋的电动车充电棚,严重侵犯了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之前在城市留言板反馈了该问题,汉阳区房管局电话回复,华江府明星物业将该景观玻璃棚私自改建为电动车充电棚属于违规搭建,并已让物业公司停用并整改,但是9月30日上午,物业在业主群通知10月8日正式启用该违规搭建的电动车充电棚。这种侵害业主权益的物业,令人不齿。这种视国家工信部门的规定置若罔闻的行径令人唾弃。 希望@汉阳消防,@汉阳城管,@汉阳房管局督促华江府明星物业整改,既然是违规改建,违规搭建,首要的措施就应该限期拆除。同时基于安全考虑合理规划,合理分配,合理建设小区电动车充电桩。 汉阳区房管局于2022年9月29日现场核实,确认华江府D10地块12栋侧面规划为地面砖区域,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时配备景观棚。该小区在2022年6月精装修交付以来,陆续有业主入住后产生电动车充电需求,物业公司鉴于高层违规充电存在巨大消防安全隐患,在2022年9月结合业主意见在该景观玻璃棚内增设电动车充电设备。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六)改建、重建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业主大会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所列事项的,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三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予以公布,并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综上所述,汉阳区房管局现场督促物业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增设小区公共设备,暂停该区域电动车充电设备使用,尽快拟定小区电动车充电设备增设业主意见征集方案并上报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予以指导。 现充电设备的使用和拆除也将依据于业主意见征集情况决定。下一步,区房管局督促物业公司配合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做好小区业主意见征集、消防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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